媒體集中化如何危害民主?──反駁三大胡扯

圖片來源:http://filipspagnoli.wordpress.com/2008/05/20/what-is-democracy-19-free-media/

1

對於壹傳媒購併問題,直到今天還會聽到一種質問:「當所有人都有權利去購買它,有什麼理由不讓這些人購買?」

也經常聽到:「媒體壟斷的判準,就是要檢查是不是違反公平競爭原則,檢查是否侵害消費者權益。」

又有人說:「因為網路的存在,言論已經夠多元了,所以報紙、電視台的壟斷可能可以不用看得太嚴重。」

我說,這些都是胡扯。

2

可以肯定的是,公平會其實還不知道該怎麼審這個案子(請參考公視20121127的有話好說)。

因此目前正是一個好機會,讓我們來好好對壹傳媒購併問題做出反省和考量。

在這裡,我希望透過哲學思維加以考量的,是非常核心的東西。至於如何判定媒體過度集中和如何制定客觀標準,就不是我在這裡想談的問題,但各位可以參考我整理的資料,以及這個非常酷炫的懶人包

我要提出一個觀點,並且從這裡說明反對媒體壟斷的理由。

本文所要呼喊的口號,是如 Ben H. Bagdikian 在他的《媒體壟斷(The Media Monopoly)》一書中所說的這句話:「媒體權力就是政治權力。」

3

當我們在推行環境保護時,有一種說法是很有說服力的:「人類保護自然不應該為了保護我們喜歡的物種,而是去保護整個自給自足的生態系。」

媒體,便是民主社會這個生態系的根本要素。對於公領域的雨林來說,它如同樹林,決定要照射多少陽光在哪裡、要掩蓋多少關於狩獵的訊息、要回應多少動物和新興植物的生存欲望。

──這個比喻是什麼意思?

新聞媒體是怎樣的產業?

4

首先要提出的是:新聞媒體對於公民社會的基本存在意義,在於選擇並製造事實

記者依照某些觀點挑選他所見的事實並轉寫成文章;編輯台依照某些觀點修改草稿(或退稿)並確定標題,變成了新聞。

或是當編輯台接受、刊登一些評論投書,這也成了另外一類的新聞:它傳達了某民眾、名嘴、評論家、主筆或專家的意見。這是它的意見平台的功能。

而對於一些非主流媒體,如公民報導,包括使用臉書的個人與微型地方媒體,他們的記者和編輯台可能是同一批人。

5 關於理想

生產新聞者,帶有一個特殊的社會意含:它在社會中,擔綱了打造經驗事實的角色。

這是新聞專業的特殊性以及尊嚴,它,也只有它,把所見所聞打造成公共的事實。

它一旦自稱新聞媒體,它的產品就必須符合這項原則;就像是食品產業必須保證衛生安全一樣。報導事實,只是新聞的基本門檻,而不是好新聞的基本門檻。因此,當它報了不實新聞,它應該道歉。

也因為這樣,新聞的存在,是在回應一種需求:公民社會希望有專業人士協助社會挑選事實,甚至賦予它最大程度的信任,或一起為它掏錢成立基金。

因此當它號稱它是新聞媒體,並依此營利,就存在著一個非成文卻十分確切的社會契約,等於表明了:我是值得信任的。

6 新聞的存在困境

尼采有一句話剛好貼切地道出了新聞產業的矛盾:「沒有事實,只有詮釋。」

人們在挑選事實的過程中,不免會去選擇他所重視的事實,並且篩掉其他。

在編織事實的過程中,當他依照自己的理解去組織因果性、釐清符號意義、給予價值判斷時,新聞的意含才被製造出來。

而你仔細一想會發現,一但你重組一件事情的因果律、重解一個人的話語和行為、用不同的語彙來撰寫,即使是一樣的事情,整個故事讀來便會完全不一樣。

一方面標榜報導事實,一方面卻又無法真的達成目標,這個存在主義式的矛盾,就構成了新聞的原罪

新聞媒體的原罪

7

在這裡,我們要提出新聞的一些好的功能和不好的功能。

新聞有一種好功能,叫做揭露。透過指出一些人所不知的事實,與關於事實的詮釋方式,新聞指出一個被隱藏起來的錯亂言行。例如我們台灣的李惠仁的《不能戳的秘密》,或是美國《華盛頓郵報》對尼克森總統所做的事

同一類的不好的功能,叫做抹黑。它表面上看起來是揭露,但差別在於它編織內容的方式是別有意圖,甚至違背事實原則的。這是假揭露、公然說謊。

問題在於,由於新聞本身已經是經驗事實的基礎了,那麼怎麼知道哪些揭露是真的?哪些又是假的?

8

另外一個新聞的功能,是決定焦點──即取材:依照新聞的價值,給予其不同的版面和篇幅。

一個新聞的價值,取決於它的重要性,可能在於它的實用性、目的、新奇等,無論如何,一個有價值的新聞,在於能開拓我們對世界的認識,增加知識;或是透過資訊對稱來提高社會整體利益,增進個人幸福;或是造成其他合情合理的效果。

偽造新聞價值,便是在這裡頭屬於不好的那種功能。

最常見的,就是置入性行銷業配新聞)以及炒作新聞

這些媒體工作者,因為某些目的,選擇了其實不是真的那麼重要的事情,擺在頭條、以新聞的形式刊出,甚至為空洞的現象下煽動性的詮釋和標題。這種新聞我們可以直接稱它「劣質新聞」。

這時,它違背自己的良心以及原則。

在我們公民眼裡,要認識到:它違背了我們的約定

「透過一切努力,盡可能讓新聞只發揮好的功能」便是所謂的新聞倫理

9 小結

因為上述兩點,新聞便有了監督的功能在裡頭;也有了需要被監督的面相在裡頭。

10

另外一種,不是偽裝,而是它為了特定的理念(如和平、民族主義)、政治意圖(如為工會或特定政黨服務)與個人意圖(「要讓台灣人民認識我」)服務。

這種東西不能說是倫理的,而是一家媒體的價值取向。

這是媒體的意志。

這也變成,新聞所帶有的價值觀和理念,是由少數人所建構的。

我們的憲法寫了,我們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國家。它的意思非常明白:國家不能去審核媒體的理念。

這也意味著,對於媒體來說,即使私鬥也是合法的。

所以,有資格去判斷、批評意志好壞,審核媒體理念的,是全體公民──只有全體公民。

11 結論

新聞的困病以及解藥,從上述的考量中,便呼之欲出。

由於新聞是,就經驗事實這一點上,被公認具有最高客觀性的東西,又是自由而不受公權力干涉的東西,那麼這個侷限的突破,便只得透過所謂的媒體多元化來解決。

例如,要是這個社會中的報紙,能夠對事實給出更多的觀點,那麼,公民就也有握有更多事實的詮釋,能夠就事實本身來加以判斷。

反過來說:媒體過度集中的意義,便在於使社會中的媒體生態失去平衡。因為媒體必須互相監督;你永遠看不到你的後背──只有別家媒體才能罵你家的股東。

這也就是說,對於兩間媒體的競爭來說,最重要的現象不是「相互競爭以增進消費者權益」的經濟自由主義老調子,而是只有透過媒體的競爭,透過相互制衡與監督,才讓媒體的生態系達到一個新生態平衡,在這種平衡中,媒體更有可能去發揮它好的功能、確實監督大企業與政府,它作為意見平台,更帶動社會進行各種理念之間的辯證。

換句話說,媒體多元,不在於必定能創造優質的媒體,而是使糟糕的媒體能夠被公眾檢視。

為什麼不是誰都能買媒體?

12

首先要澄清新聞為什麼不能直接訴諸樸素的市場經濟學加以分析。

因為,新聞如果作為一個商品,它絕對不同於其他商品。

先不說別的,他有兩個先天要素,讓新聞媒體的市場不是一個一般的市場。

第一個要素是:新聞沒有價格,或是,它極度便宜。你有可能從另外一個人那裡,得到一個二手的新聞;你也可以輕易地將它轉手給另外一個人,自己卻什麼也沒有失去。一份報紙只賣二十塊,你買到的是一堆新聞,加上一張有印刷的紙(一份頻果日報的工本費大概就要四十五元)。說有多賤價就有多賤價。

第二個要素是:你沒有辦法選擇要購買什麼新聞。你可以選擇要購買哪一家的報紙(買新聞的載體。但你決定要買的時候還是不知道你買的東西是什麼;不然你可能就不會買了,因為你已經有了),但是你還是不可能像購買商品一樣地購買新聞。購買新聞的過程與其說是理性選擇,不如說是出於好奇的探索。反過來說,當你接受到一個新聞時,你就算要當作沒有接受到也不可能了──你被強迫購買了它,事實上你可能不過是在吃飯的時候看了一下電視而已。

新聞媒體的市場因此不能看成是一般的市場經濟學,裡頭的經濟主體幾乎沒得選擇,產品也幾乎沒有價格。

這現象也表明,新聞價值並不反應在新聞的產品實體(能夠標示由價格和產值的文字、影片、圖片等)上,更像是在於所傳達的資訊的經濟價值、新聞被接受程度以及可信度、影響力等等。

我要指出的是,媒體壟斷所意指的,並不只是說它壟斷了報紙的銷售、電視節目的收視,而是說它握有了太多新聞的生產與釋出的權力──它壟斷的是言論,是發言權,是對事實的詮釋權。

13

因此當有人說,「當網路已經那麼發達時,言論多元不就被擔保了嗎?」就當然是胡扯。

即使網路如何發達,網路中最可信的事實來源,依然是那種新聞性的言論。這裡說的,不只是主流媒體,更包括顯示了網路多元性的公民報導和國外新聞。

意思就是說,不管網路多麼多元,能產生公共言論的基礎,還是相同的一些被我們認定是事實的東西。任何消息,只要是經驗事實,我們還是要引述新聞報導作為可信來源。

然而,由公民報導對主流媒體加以平衡,乃是一種不可依賴的結構:首先,公民報導預設了有閒的熱心公民,他們不同於領薪水寫文章的記者──將平衡的任務交給他們簡直是自私;再來就是,營利媒體能夠選擇的手段、力量和管道,總是多於公民記者(財團也能上臉書,這一點不必懷疑吧);他們甚至更加容易與政府進行協商,也更容易握有高流動性的資金來資利用,包括動用法律。

而需要更高門檻的國外新聞,一般民眾根本連閱讀的能力、時間和耐心都不太具有。而且一般國外媒體,也不會閒來沒事跑來監督台灣的媒體。

這意味著,要期待這種結構,來平衡與監督真正握有力量的媒體,根本是不可預期的。

14

讓我們來看看《公平交易法》第二十六條: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違反本法規定,危害公共利益之情事,得依檢舉或職權調查處理。

可以看出,對於此案來說,這公共利益指的絕對不是直接關係到經濟利益的那種東西。

當然有一些危害可能是間接關係到經濟利益的。

譬如說,新聞透過揭露一間反環保的公司,表示他們創造的GDP乃是因為他們破壞環境,因此將現在的成本轉移到未來去。或是揭露一間很大的藥廠,是用不合安全的方式在製作藥品。

一旦這種可能性消失了,那麼我們就有可能在未來承受更大的反撲。

這些所謂經濟外部性的量化當然十分困難,我也估計公平會不大可能真的進行這種研究。

不過,還有另一種實質的危害,是幾乎無法量化分析的,這牽涉到所謂的適格性問題

(註:同樣想法的來自法律界的詮釋,可參考:林敬超,〈媒體購併不應以一般標準審查〉。)

15 適格性問題

所謂的適格性問題,說的是一個經營新聞媒體的人,他必須滿足一些資格

我們剛剛提到過,新聞媒體的意圖會大大決定它寫出來的東西。而股東的意圖也會大大決定新聞媒體的意圖。這一點從歷史上找能看到非常多,而台灣只要去回想先前旺旺中時和蘋果日報怎麼對幹的就知道了。

因此,媒體必須保證:當它和同屬的其他公司或所有人本身所擁有的其他權力相互勾結時,不會產生太嚴重的不良影響。

這個不良影響可以是經濟上的,但也可能是更嚴重的,即破壞媒體產業的生態

注意我在這裡說的不是現實性問題,而是可能性問題

我們知道,人急跳樓,狗急跳牆,只要保留有這種可能性,我們就難以斷定,會不會有一天,它的焦慮將蓋過它的操守。

我們也知道,當一個人握有權力,他很難能不去使用它。

16 市場佔有率

要怎麼看待市場佔有率這件事?

很明顯地,對媒體來說,更大的佔有率,便意味著更強的競爭力。因為市佔率將決定廣告的價值。

弱的競爭力就意味著「被淘汰的壓力」。

而這壓力,給出的是一個破壞非成文社會契約的動力。

因此佔有率的問題,要看成是出於對媒體資本集中化的擔心。這將會導致較小媒體的生存空間被擠壓,讓它不得不製作出違背原則、成本低下、品質低劣的新聞。亦即加劇業配新聞、新聞娛樂化、新聞劣質化等媒體問題。

並且,一個小型媒體,也將由於其閱聽人數量上沒有優勢(這決定了它廣告的價值,進而決定資本的累積),難以對大型媒體加以監督,甚至出現所謂的「寒蟬效應:害怕對大報進行攻擊後招來報復,因此選擇默不吭聲。

市場佔有率反映了兩種權力:一個是生存的權力,一個則是制衡的權力。再加上實體資本及人力資源,便共同構成了媒體權力

17 結論

新聞媒體並不是任何人都有權利購買的。新聞也不應該看成自由市場經濟下的一般產品。

能理解它所造成的危害的,不是市場的經濟學,而是生態的經濟學。

對於公領域的生態來說,新聞媒體分配著養分、產生著養分,遮蔽一些消息、也傳遞一些消息。

按其本性與本然的功能,它是公器,有其尊嚴和社會功能,它支持了公領域──民主政治最重要的部份之一──並維持其平衡。

是媒體的存在,才使得事實具有公共性,而得以取用,也才使得公民的議論有了根基,得以監督政府以及大企業。

優良的媒體,正是公民領域的穩固基石。擔保媒體是否優良的,是媒體間彼此揭露的現象,這也才使得公民加入監督媒體的行列。這意義在於,媒體同時也是媒體─社會生態系的一部分,遵循著公領域的自然法則。我們必須不顧一切來維護它。

註1:後記請看這裡

註2:我今天看到吳叡人先生的演說,覺得很感動,分享給大家:影片連結與摘要

註3:請在提問或評論前,先參考其他人的提問或評論,可能有助於釐清我們之間的隔閡,也增進討論的效率。

參考資料

120 responses to “媒體集中化如何危害民主?──反駁三大胡扯

  1. 謝謝你的這篇文,不過有兩個小疑問~
    (1) 「新聞媒體的基本意義,在於選擇並製造事實」
    => 這應該不是「意義」,是「動作」吧?我想請問新聞媒體的意義究竟是什麼呢?(一直很想知道 但卻沒有滿意答案)
    => 「製造事實」…事實應該無法製造吧…
    (2) 有關於「新聞媒體的市場不是一個一般的市場。」「第一個要素是:新聞沒有價格」,我當然是同意這段的"精神",可是在實務上,完全不是如此吧!電視新聞媒體是靠當時段的收視率+廣告營利,紙本媒體則是靠販賣實體物以及上面的廣告營利,兩者就是「一般的市場」阿,和其他各種事物一樣;當然我贊同這個想法所以我一直以來就覺得新聞媒體的獲利不應該是靠收視率+廣告,應該要政府補助或是有個不受控制的基金會之類的,但是現況就是,「台灣現在的新聞媒體市場就是一般的市場」,那這樣豈有冠冕堂皇的理由,說旺旺要買壹傳媒就不能「以一般市場」論?

    • 先前的回應太鳥,原諒我重新回應一次。

    • 我已將「新聞媒體的基本意義」重新改為「新聞媒體對於公民社會的基本存在意義」,感謝你指出問題。
      事實本來無法製造,但是對於新聞的事業來說,他們的目的是「撰寫關於事實的事情」,在這裡就有「製造」的意義。至於這種理念會產生的矛盾,就如我文中所提到的那樣了。

      關於第二個問題,在這裡有兩個面向:(1) 「購併的市場」本來就不是自由市場,這一點包括有反托拉斯法的嚴格限制,購併必須在不危害產品市場的前提下才能成立。(2) 媒體的營利可以說就是廣告,這一點我想沒有問題,但在廣告上,新聞業者是販賣「版面」,但是是「廣告版面」;我的回答是,廣告版面當然是自由市場,但是一般新聞版面不應該是。

      • 不論「新聞媒體的基本意義,在於選擇並製造事實」或『「新聞媒體的基本意義」重新改為「新聞媒體對於公民社會的基本存在意義」』,
        這些都是扭曲並誤導社會大眾(就如網頁標題一樣:大胡扯),
        新聞原本的最基本精神是:『新聞的根本應是在真實(依原本實際發生)描述、傳播事實,而不能捏造、蠹撰假事實。』;

        「新聞媒體對於公民社會的基本存在意義,在於選擇並製造事實」這樣的論點根本就在從心理學的潛意識不反對、甚至認同、鼓勵新聞媒體去「捏造、蠹撰假事實」,新聞媒體如果這樣做這是違反新聞從業人員應有的「新聞論理」!

        旺旺集團拼購壹電視有媒體過大、過度集中的問題值得我們關心、甚至一起街頭抗爭反對,
        但對於我們自己關心社會公民利益的任何人、及抗議者,都應學習『最基本』的客觀、中立、公平、廣大視野來關心、觀察所有的事物,不然很明顯會被認定是不同財團或不同政治立場的打手,
        例如:旺旺集團拼購壹電視前,自由時報也在新聞界傳出要先後拼購台視、及壹電視。
        《NCC證實 自由時報入股台視》
        nccwatch.org.tw/news/20080113/8995

        http://nccwatch.org.tw/news/20080113/8995

        《自由時報壹傳媒交易案一波三折 》
        m.cutreader.com/show.php?id=204929&ispopup

        http://m.cutreader.com/show.php?id=204929&ispopup

        【為什麼同樣自由時報在計畫、執行拼購台視、及壹電視時,為什麼關心公共益利有理想的大學生、知識份子、FB網民不站出來抗議壟斷、抗議阻斷我們未來還有說出真相的權利!不同時用同樣的力道去抗議旺旺中時及自由時報是很不中立客觀的。】

        2006年沈富雄(那時仍在民進黨內的黨團大老)在民進黨網路青年軍結業時,對民進黨內教育民進黨網路青年軍學「鬥垮」、「搞爛」、「弄臭」、「狙殺」對手的傷害台灣民主作法的痛心批判,這也是為什麼會有不少參與20年學運的民進黨人士出走民進黨的原因之一:
        http://www.wretch.cc/blog/skykissx/6694718#

        http://www.wretch.cc/blog/skykissx/6694718#

        另外也讓社會大眾、年青人們一起參考:
        想知道2006年民進黨高喊著「黨政軍退出媒體」,又如何有綠色政治介入公視的問題.
        不支持國民黨的鄭村琪問到關鍵問題人家不敢公開否認(只想一直私下與鄭村琪解決...心智熟者看懂)!
        結果呢..沒聽說過有做過清除綠色政治介入公視的調查、作法及報告!

        鄭村琪專訪公視鄭董事長談公視預算凍結的爭議(1)
        vlog.xuite.net/play/QVZ1MzZRLTE2ODUyNzguZmx2

        http://vlog.xuite.net/play/QVZ1MzZRLTE2ODUyNzguZmx2

        鄭村琪專訪公視鄭董事長談公視預算凍結的爭議(2)
        vlog.xuite.net/play/TEJWNGcxLTE2ODUzMDIuZmx2

        http://vlog.xuite.net/play/TEJWNGcxLTE2ODUzMDIuZmx2

        • 唉,我已理解到這件事情很奢侈:還是請你好好看過文章好好想過再來留言吧。

          製造不意味假造,聲稱自己寫的是事實,只是更危險。只要有人為介入,那就還是要挑選。

          我在文中已經有討論關於新聞倫理的問題,想來你很忙著要宣揚政治理念,沒時間看文章。

          另外,你所用的「潛意識」是錯用的,你的批評對我而言也全都不成立。

          還有,我非常討厭政黨色彩和無聊的政治立場進來攪和。

          • 民主抗爭運動的『最基本』的觀念「客觀、中立、公平、廣大視野來關心、觀察所有的抗議事物」,都【不能逃避、不能不被提及】被檢驗政治立場的【中立、公平】;若是有意的逃避那是民主運動中的【反主教育】,若是無意逃避那是不成熟!

            20年前的學生運動一個基本經驗:對於抗爭者、被抗爭者及同等關係者,都應被檢驗其政治立場、財團商業利害關係,且不能被片面不公平隱瞞、或片面不公平提及、或不公平片面否認!

            抗爭者、被抗爭者及同等關係者這三方都只想提片面的事,那就是很明顯地在【操弄愚民抗爭】是反民主。

        • 更正:
          不是:自由時報也在新聞界傳出要先後拼購台視、及壹電視
          《自由時報壹傳媒交易案一波三折 》

          是:自由時報也在新聞界傳出要先後拼購台視、及中國時報
          《自由時報3年前也想買中時!》
          http://www.nownews.com/2012/11/30/301-2878155.htm

          http://www.nownews.com/2012/11/30/301-2878155.htm

        • ‥‥我沒有參與六十年前的紐倫堡大審,不代表我就不對那些殺人魔感到作噁

          這件事情本來可以很單純的,不能因為這件事情背後的政治背景和涵義,而忽視是非對錯。

          按照這樣的邏輯,那我永遠可以提出一個相反立場的事件,去嘲諷所謂的「立場不中立」,只因為那個時候我沒有站出來。幾年後,若是你所謂的綠色政治介入媒體,當人民起身反抗的時候,我是不是可以說「唉!旺中併購壹傳媒你怎麼沒站出來?」

          那乾脆把我們大家的嘴都封上算了。

      • 談「新聞媒體的基本意義」的前提,
        是在一個理想的國家底下,還是現行的台灣?

        因為在不同的國家
        新聞媒體的基本意義 是不太一樣的
        但是用途都是
        「透過對事件觀點的建立 ,讓收看者產生一些概念,想法。」
        而新聞媒體的基本意義實際上則是由,掌控媟體的人決定的。

        因些我想說 真正危害民主的
        是懶得去思考、比較與選擇的民眾

        其實透過網路還是有辦法制衡媒體。
        靠兩大要素
        1) 媒體素養平民化
        2) 言論真實姓名化
        關鍵是 第二點 透過 facebook 的普及己經趨於完成了

        • 我的論點不是必須要放在理想環境才能成立的。

          因為現況便是在競爭,也是在互相監督的,不需要環境如何,而是對於社會而言,媒體本然地會是如何。媒體的意義與功能並非是理想狀態,而是一種“生態”,“平衡態”,這是我在文中試圖要表達的。

  2. 裡面不少意見陳述的表達看得出你很有想法,但論證稍嫌鬆散無力。你要不要再整理一下,弄出幾個高度針對性也更有說服力的論證。

    • 麻煩指出論證鬆散的地方了,我可加以補充。至於針對性問題,我並不理解我哪裡沒有針對問題了,請你指教。

      若是你認為有些地方,其實有更好的論證或是寫法,也麻煩指教了。

  3. 網路新聞沒辦法擔保多元化? 我覺得這才是胡扯
    網路中最可信的事實來源,依然是新聞性的言論? 你什麼時候產生了台灣新聞最可信的幻覺??

    民報導預設了有閒的熱心公民,他們不同於領薪水寫文章的記者──將平衡的任務交給他們簡直是自私? 只要是領薪水的就會受到利益影響,你確定他們能寫出中肯的報導? 你確定他們不是尸位素餐??

    更別說是需要更高門檻的國外新聞了;一般民眾根本連閱讀的能力、時間和耐心都不太具有? 身為一個理性有思考能力的閱讀者,完全不應該只關注一種媒體,而是應該大量閱讀審視各種不同角度的看法。如果連自行蒐尋言論的能力都沒有,哪談得上理性有判斷力的閱讀者??

    這些都意味著,台灣需要的並不是自由多元的媒體,而是有大腦有判斷力的讀者。

    • 感謝指教。我的回答如下:

      請你注意到,你在網路上所找到的可信的經驗事實的來源,依然還是要從新聞中來。你必須引述來自於某一篇報導:公民報導、國外新聞或是你所瞧不起的國內新聞。

      當然,你質疑台灣媒體的可信度,我深表同情。

      但是這可能是因為我們的媒體還不夠好。全世界的記者都是「領薪水」,但寫出來的東西就是有好有壞,這說明「領薪水」本來就不是主要因素,你的論點因此非常難成立。

      另外,如果不是台灣媒體,國外媒體並不會那麼細地去檢視我們的社會,甚至在政治議題上他們大部分都不會處理,很多問題還是得讓台灣自己來想辦法。而要全部依靠公民記者,那你得期待有那麼多人想要當公民記者。這一點可以預期嗎?

      而且假若你不是在懷疑,而是在提出一個反面的論點,認為記者都「因為領薪水考慮利益而作不出中肯報導」,那你正在抹煞那些有理想的領薪記者的存在價值,也質疑了整個新聞媒體的存在價值,這一點要十分小心。正在領薪水的人,還是有人有職業道德,而有人沒有。因此你的懷疑可以成立,但也可以不予理會。因為這是屬於一個穩定態的問題,一個好的生態容易產生「中肯的新聞」,這便是我的主要論點。

      因此,如果你對台灣媒體已經放棄了,但我得說,他還可以更糟。或許我必須很不負責任地請你去瞭解一下美國的媒體壟斷歷史,在我整理的資料裡面有一本大陸翻譯的書,你可以去從裡面看到這裡所要提及的問題。

      你期待一個充滿「大腦有判斷力的讀者」的社會,相當有理想性,希望你期待的事情真的會發生。

      這只能是一個期待,不能是一個要求。假如你對台灣公民所提出的要求是:他們必須同時作為一個知識份子。那這就涉及教育資源的分配問題,也涉及一個人的時間資本的問題。沒那麼容易。你可以這樣要求自己和自己的同學,但是很難這樣要求「台灣的讀者」。因為那裡有方方面面的因素,和每個人獨自不同的成長背景。也許你有能力和時間閱讀好幾個媒體(其實你也是同意這些媒體是建構事實的角色了吧),但別人不一定有。

      「釐清事實」的責任本來就在公民,但他們有自己能認識的世界的侷限,無論如何都是這樣。我認為提出這一點還是打不到事情的核心,因為公民要釐清事實,也得要有足夠的素材。

      有回答不盡滿意處就請你繼續指教。

      • 你好,我想接續上一問afflic的意見似乎是,台灣需要更有鑑別力的讀者而不是更可靠的媒體。
        你的回答似乎是,期待讀者有鑑別力是一件太理想性的事情,所以應該先或同時要求媒體具有可靠性。

        但是難道要求媒體有可靠性不也是一件有理想性的事情?
        在你的前提假設裡
        “因此當它號稱它是新聞媒體,並依此營利,就存在著一個非成文卻十分確切的社會契約,等於表明了:我是值得信任的。"
        這樣的社會契約似乎也是理想性而不是現實的。

        你可以說我放棄了電視媒體品質(爛多久了?我倒覺得還好我很久不看電視,轉去看想看的資料),
        但似乎我並沒有就把它要放送的"政治權力"照單全收,
        我也看到一些獨立媒體,如苦勞網的存在,並不因而喪失發言權。
        你似乎把市占率等同於發言權,這是我所不同意的地方,
        兩派人馬在爭論時,對於沒有判斷力的讀者而言,當然聲音大、版面大的那方贏,
        只是力量大,並不等同於它禁止了另一方的發言權,除非他以媒體以外的方式壓迫他。
        媒體絕不是可靠消息的來源,只是一個議題導火線,要期待他引起這個議題是為了什麼良善的動機,從來不會是可靠的守則。

        期待可靠的媒體,隨便讀者有多好洗腦,都是民主的保證藥。
        期待有鑑別力的讀者,隨便媒體有多爛,都是民主的保證藥。
        表面上看來,並沒有衝突。

        但是先期待可靠的媒體,似乎更預設著了,媒體很好操控,我沒有去看美國媒體壟斷史,但如果他的資料是網路媒體發展前的歷史,似乎跟網路發達後的世界就不一樣了,在以前或許掌控電視、廣播就掌控一切,在現在,我很懷疑。

        我想比起有鑑別力的讀者而言,可靠的媒體既預設了媒體很好操控也預設了讀者很好操控,那這樣的民主觀,也太脆弱了點。
        不過或許台灣民主就是這麼脆弱,我也不反對反對併購,只是覺得那又如何?
        民主本來就不是萬靈丹,民主有多好是看國民的品質如何,而不是民主自身。
        要靠提升(主流)媒體來提升民主(我不認為是基本條件),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

        • 我同意你說的全部的內容和除了結論之外的推論(奇怪的是,你所反對的那些預設,在我的論證中,本來就沒有用到),理由如下:

          我並不認為媒體的可靠是能預期的,但是讓它破壞整體市場而“變得更不可靠”,是應該盡全力避免的。

          主流新聞媒體和其他新聞媒體基本上沒什麼差異,差別只在資本的大小和股份的結構,然而這個資本的大小將決定整體市場的資本累積,使得能夠相抗衡的觀點變得更少,甚至被大財團、甚至政府控制。同樣的想法我在文中都已提過。這不是媒體工具被壟斷的事,更要緊是事實詮釋權被壟斷的事。這是我的主要論點(市佔率不是我的論點,那是我反對的論點,我在文中有特別討論到此事)。再厲害的公民,事實素材不足時,還是只能作一個無知或一知半解的思考者。

          苦勞網也是一個有理念的媒體,無庸置疑,它也需要被其他媒體監督。苦勞網也有很多新聞線沒有在跑,也沒有一個像bbc或是蘋果那樣一個編排成取得門檻較低的框架,譬如報紙或是電視節目,為什麼?沒有資本。媒體的各種資本即媒體權力(包括市佔率在內),這才是我的論點。

          至於自由媒體作為民主根基一事,是這樣的:民主政體之特色,在於公民參與政治的方式,其中,媒體(再次強調,並非指主流媒體)作為傳遞言論和公共化事實的角色,乃是最關鍵和基礎的社會構造。這是公民社會的本性,可悲?有人想要還得不到。

          理想本然就存在背反,我已說明。而監督媒體理想性是可預期的,是因為媒體得以互相監督,但公民的批評能力無法強求,因為批評能力並非公民之義務,而是公民之權力與能力。但製造事實卻是新聞媒體的義務。

          我的說明是否滿意?

  4. 您第二段

    意思就是說,不管網路多麼多元,能產生多元言論的基礎,還是相同的一些被我們認定是事實的東西。任何消息,只要是經驗事實,我們還是要引述新聞報導作為唯一可信的來源。

    我認為引述新聞報導作為唯一可信的來源這個大前提是錯誤的

    因為臉書等社群網站的發明,已經漸漸出現許多微型地方媒體

    例如具有12萬粉絲(8~9萬桃園人)的我是中壢人( https://www.facebook.com/iChungLi?fref=ts ),具有接近十萬粉絲的我是台灣人
    (請注意,我不是指一般由某集團創造的我是xx人)

    這些微型媒體不但藉由其在地宣傳力量成立有專職人員的服務處,並且在各項事情的報導(尤其是環境),時常不是以主流媒體為主報導

    所以我覺得臉書已經開創了一個新的媒體年代,
    從原本看不到閱聽者,變成一按贊都看到(破除網路匿名的問題)
    從原本不知閱聽者從何而來,變成可藉由後台來看閱聽者的居住地方(破除網路訊息不知由誰看到的問題)
    從原本閱聽者無法與新聞製造者互動,變成可以即時互動(破除網路只能單向宣傳的問題)

    而你的大前提是錯的,接下來許多論證都出現很多問題

    請跟上時代的腳步。

    • 感謝指教。我的回答如下:

      微型媒體也是在做新聞報導,這一點我沒有任何疑惑,我也不認為你有否定我的大前提。因為微型地方媒體的可信度,是來自於他代表了一個地方的聲音,而且他也主張自己報導的是事實。他同時也是在受其他媒體的監督,我認為它屬於媒體生態的一環,毋庸置疑。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主張「主流媒體」是唯一的事實來源,任何主張自己是新聞媒體的,都是在注入新聞的元素,讓自己所見的事實具有公共性。

      因此我不認為你有質疑到我的「大前提」,你只質疑了我不應該把新聞媒體當作主流媒體,但我的確沒有做我不該做的事。

      若你的論點是主流媒體如何集中都不會破壞當前的媒體生態,那就要請你論證了。

      • 可以預期的是網路世代成為社會中堅份子時

        主流將會是個別閱聽者真正期待的一切

        因為我們的選擇多元,而且這些多元也可以藉由網路一目了然,無須花費太多時間成本去一一比對(例如google)

        「當網路已經那麼發達時,言論多元不就被擔保了嗎?」

        這句話我覺得是個不適當的話

        應該要說

        「網路世代的來臨象徵著主流媒體不能只再仰賴資本,因為人民的選擇將逐漸簡化到只有點幾下滑鼠。」

      • 而非營利的新聞媒體的存在是讓人非常興奮的事,人人都能作記者也是相當令人高興的。但是如果我今天不上臉書,你要如何讓我認識你?你有十萬粉絲,但是台灣並沒有那麼少人,上臉書的人也比實際在關心社會的人要少(你主張「關心社會就要上臉書」嗎?)。這便是我所謂的公民記者的「門檻」。如果你有仔細看,你會發現我有談論到這件事情,因此這也是我有將你的考量納入我的大前提之下的一個證據。

  5. 事實上當臉書只花了人類時代最短的時間就創造最多會員

    就足以證明上臉書或未來其他更具有互動性的網站的人將會越來越多

    另外

    3,477,147 人看到這則貼文

    我相信數百萬人觀看對於很多媒體都是過之而無不及的

    臉書最令人興奮的是他所具備的病毒式散播,也就是分享功能

    • 你認為他可以「完全取代」主流媒體嗎?

    • 雖然我不覺得你有攻擊到我的論點,理由是我並沒有預設公民社會的形式是什麼,我的主張也始終是在「媒體集中危害媒體生態」,因此我也樂見你所提出的未來。但對你的想法我有幾個問題,因為你提出的想法有更多的不確定性:
      1. 你怎麼定義「我們」(誰?)作為「網路世代」(什麼?)?
      2. 你怎麼認定「社會中堅份子」?
      3. 你怎麼認定將來作為「社會中堅份子」的,都是「網路世代」?
      4. 你怎麼認定接下來二十年的台灣社會局勢發展會合乎你所考慮的形式?(看來你應該算是在資訊自由上的樂觀主義者,有些人已經在擔心我們會加入「臉書會被屏蔽」的那一方了)
      5. 你們的粉絲頁面也有引用主流媒體的報導,你認為這是怎麼樣的現象?

    • 感謝指教,我會在文章中註明你所提到的部份。

  6. 臉書帝國:8億會員等同世界第3大國、2004年網際網路人口

    http://ppt.cc/z,Vk

    最新數據
    http://ppt.cc/9fFh

    Facebook 在八月達到10億的使用人數

    光台灣地區就超過一千萬人註冊
    http://ppt.cc/fvWm

    這上面大多是快半年前的數據,還在持續增加中

    我相信臉書使用者比台灣任何一家主流媒體的閱聽者都還要多太多了

    ———————–以上是我一直貼,卻貼不上的回覆——————————-

    1.
    http://ppt.cc/4tnI
    1999年時,二歲至二十二歲的人口稱做「網路世代」,這些佔美國總人口數30%的新生代,和網路一起成長
    我的定義是沿用該作者的

    2.社會中堅份子就是人口統計學上的壯年人口。

    3.依據研究資料
    http://ppt.cc/WX7_
    41歲以上民眾上網率逐年穩定成長,和99年相比,增加1.5~4.6個百分點,成長幅度最大

    4.依據統計資料
    http://ppt.cc/jnea
    人們在上網時間都如何分配呢? 社交網路(social networking)佔22%的時間,名列第一。

    也就是說人們使用社交網絡的時間將會越來越多,這也將會影響到未來台灣媒體生態

    不過這個問題很大,可能要一篇碩士論文的篇幅才能解釋。

    5.首先這不是我的,這是我朋友的,我個人認為媒體資訊互相利用是很正常的事情

    就好像壹電視也會報導我是中壢人

    http://ppt.cc/y92g
    http://ppt.cc/3an2

    • 感謝你提供的資料。我正在聆聽,如果有其他想法也歡迎提出。

      我提出 5. 這一點其實是想強調,新聞媒體基本上也同意另外一家新聞媒體的內容能作為基本事實。媒體生態現在看來是有分工的,主流媒體或是大型媒體像是定下一個基調,讓人去反對或者贊同(當然未來不見得如此),他涉及的層面最廣,而且整理的方式會讓這個層面的廣度能夠集結在一個特定的實體框架下,使得門檻相對較低,這一點應該很難反對。於是現在,有些網路世代還是可能將它們採取為事實。但或許像你說的,網路世代崛起以後,可能就不會這樣或是現象會變得更好,我並不反對這樣的說法。

  7. 引用通告: 【轉】媒體集中化如何危害民主?──反駁三大胡扯 | 故事的海洋

  8. 想請教一下,如果有一家媒體因為深受閱聽大眾的肯定使得其銷售量、影響力都遠遠大於其他對手,是該媒體自我成長而非併購,如此算不算是媒體集中化呢?

    若是,那應該如何解決?透過政府強制其分割?
    若否,那文中所述的負面效應難道就不會發生?

    • 其實你說的事情是會發生的。像是美國,現在的媒體也是已經掌控在六間超大母公司手中,也確實減少了其他小公司的生存機會。而六間公司彼此持有彼此的股份,的確也形成了媒體過度集中的問題,也確實消滅了一些工會的聲音。負面效應確實是發生了,這就不是我們所樂見的。

      當然,政府是否有權利去強制分割他們,這個問題有點困難。我說不清,也還沒有確實的想法。目前所考慮到的,的確有財產權與過度集中兩方面衝突的問題。這一點倒是另外一個重要的議題了。

      至於解決方式,我聽說過最有效的,是透過公民納稅成立獨立基金,就是所謂的「公共媒體」。這樣的公共媒體的資金也會相當雄厚,但股東是全民,依此想減少這方面的問題。最有名的成功的例子,就是英國的BBC。台灣也成立了公共電視台,你也看得出來公共電視台在台灣媒體之間的品質算是相當好,也足見出資者的身份對於媒體的影響力。

    • 如果真的走到這一步,強迫分割不是理所應當的嗎?有些原則性的東西是不容挑戰的,比方說我們不應該有投票廢除投票的權利。當市場逐漸形成寡佔或是獨占時,就應該啟動機制來檢討是否進行分割。當下不是一個很好的機會可以討論這樣的機制嗎?

    • 這篇文章,談「內部新聞自由」,給您參考:http://pnn.pts.org.tw/main/?p=51353

  9. 希望作者可以撥冗標出清楚的章節 例如:1-1、3-2… 讓回應者可以分明確的指出要回應哪一段 謝謝!!

  10. 第14條我想在法律上難以構成
    1. 無法以未發生的事來做為執法依據 簡單來說 不能因為台電是公營而認為政府會偏頗 不能因為大陸來台的投資背後是中共下令 得等到發生時再提出檢舉
    2. 原本會揭露的媒體變成不揭露的媒體 這部分如果將媒體換成法院 之類的政府機關 例如有人陳情卻蓄意忽視 因為揭露所有不法情事並非媒體義務 且若上句成立 也就變成了所有媒體共同問題 但如果以後有人向壹傳媒爆料而被忽視 我相信也會造成很大的波瀾

    另外我提供一個消息 ( 可能板大已經知道
    這次的壹傳媒交易案已在澳門完成簽訂 ( 有他們去賭場的八卦嗎 ?
    台塑王家 34%
    旺中蔡家 32% ( 由李泰宏代買 據傳是這樣
    中信金辜家 20%
    李世聰 14% ( 李泰宏與李世聰 在台灣經營保險及殯葬業財團

    • 「壹傳媒交易案已在澳門完成簽訂」此事我已知道,但是無論如何,併購案目前還是可以由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後駁回的(這也是最後一道關卡了,緊張刺激吧)。

      「無法以未發生的事來做為執法依據」我並不同意這個命題。因為其實是可以的,反托拉斯法便是這樣的精神,它只適用在購併或是資本結合、產品結合的部份,它的理由便是來自於那一個「還未發生但可能發生的事」將破壞產業生態。

      不知道是否有回答到你的問題囉。

  11. 偉恩:
    第一次看到你的文章,喜歡你全面性的論點,
    並且很欣賞你負責到底的精神,
    也就是你願意付出時間回覆每一個讀者的問題。

    有些人評論事情時,眼界小,提出的論點自然像從垃圾桶裡撿來的一樣。

    看上面的流言,發現很多人質疑你對網路多元性的觀點,
    認為網路上的民間新聞可以取代主流媒體。
    甚至有人拿自己的臉書粉絲團來比擬。

    我強烈建議,你可以直接忽略這種回應。
    看你費勁心思跟他們解釋,
    看的心寒。

    • 看到你直接否定最關鍵性的現代社會網路多元化的觀點而並未提出有說服性的理由
      我也感到心寒

    • 強調:是有些人,非所有人的回應。有很多人也提出漂亮的疑問。

      • 不曉得你指的有些人是包括哪些人
        不過至少從你的回應裡面來說
        1. 網路上的民間新聞是否可以取代主流媒體這點值得討論
        2. 臉書的普及性也一樣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
        如果說這些論點對你來說像從垃圾桶裡撿來的一樣沒用的話,這對我來說也是十分偏頗的說詞

        • 你說的我全都可以同意,我沒有要打這一點,我可以接受這一點。

          但我發現你好像不是在對我說話@@

          先前的回應對你有些無禮,向你致歉。

          我會參考這部份的質疑,來減少這部份的誤解。

    • Charger, 感謝你的聲援和建議,讓我感到溫暖。

      在我的立場上,與其說是為我的言論負責,不如是為我的萬名讀者負責。

      如你所見的,我們的語言不是只有我們在看,是要供公眾檢視的,而公眾交流正是誤會的集散地。

      我不希望錯過每一個解釋誤會的機會,也不希望讓任何誤會減低文章的價值。

      甚至事實上,他所提出的觀點,對我也是有幫助的。

      真的感謝你的建議和支持!

  12. 網路發展到目前為止還是不能保障我們接收多元的訊息
    許多公司,包含facebook和google,都在為使用者打造個人化的服務。
    他們會嘗試使用複雜(?)的程式規則會幫我們篩選資訊,
    使每個人獲得他們最需要(?)的資訊。這在資訊氾濫的網路世界是必要的,但,

    當我們從任何訊息來源(包括主流媒體)擷取到隻字片語並上網搜尋,或是在FB上挑連結點時,可能也正改變著為我們篩選訊息的條件。
    於是我們在無形中被餵食特定的資訊,然後又"動手"要求別人餵食我們自己特定的資訊而不自知…這會不會形成一種循環? 想要操弄群眾者只要起個頭,接下來交給那些看不見的程式就可以了,更不用說這些程式或規則根本不公開,能保證沒有被動手腳嗎?

    • 照你這樣說的話
      除非是第一手的消息
      不然都有被動過手腳的可能

    • 我覺得從一個理性客觀的閱聽者角度來說
      判別資訊的真假就像扮演一位偵探一樣
      你不見得真的能夠得知事情的真相
      你只能夠從手中的線索推理出最接近真相的情況

    • 你說的是相當深刻,牽涉到伺服器選擇的問題。對於臉書來說,這一點或許可以看成是“新聞價值的市場化”,而對於google,則像是條件式篩選機制或是商業考量的選擇。

      的確,網路的出現是給了這樣多元化的言論場域。而我認為網路在公民社會的功能主要還是在加速、傳遞效率和資訊傳遞與接收的低成本,本質上的改變其實不大。當然這一點我並不堅持。

      • afflic:  
          對你的 “新世代接管理論" 我提出反駁:一棟老大樓失火,不救火,卻說 “沒關係這次算了,有天我們會設計出自動撲火系統,以後不會再火警了"。
          
          現在台灣有多少人用網路閱讀新聞,你的阿公阿嬤,你的父母親?這些人,在媒體壟斷後,去哪讀新聞?再,有多少民間自製新聞有能力播報國際性或嚴重性的新聞?舉你貼的"中壢人",90%全是地方新聞,這樣叫網路民間新聞自治?
          
          搞清楚,甚麼叫網路新聞多元化?就是年輕人不看報紙,但上網看壹電視。我們看的仍是有一定可信度的新聞媒介。而不是上網看中壢人粉絲團。試想,哪天真有一堆新聞性粉絲團冒出來,請問我該看哪一個(別告訴我看 “讚" 最多的那一個)?哪一個粉絲團能像現在的企業化新聞媒體需要對民眾負責?

        再來,談網路自治。沒有網路自治,更別說新聞可以網路多元化到我們不需主流媒體的地步。然而先別說發話者要負責,就連留言者都得負責。結論:要等民間網路新聞平台成熟,先等一對鄉民跟正義魔人過世後再來說。 

          "台灣需要的並不是自由多元的媒體,而是有大腦有判斷力的讀者。"這種英雄式口號,你不如去對英雄聯盟的故鄉美國說會比較能被接受。但不幸的是你在那裏也說不通,因為有大腦有判斷力的美國人實在不多,可他們起碼有Time雜誌,紐約時報,CNN等等這些世界知名新聞平台可以看。

          最後,我不打算說服誰,所以既不注重修辭禮儀,也預期你會心平氣和聽我的反駁。只是讓你瞭解我的觀點。

        偉恩:
          說聲抱歉,無心在你版上製造紛爭。這是最後一則留言。

  13. 雞蛋中挑個骨頭:David Frost 好像不是華盛頓郵報的記者,而是來自英國,在Nixon/Frost裡面,專訪Nixon前是在澳洲電視節目擔任主持人~

  14. 看了上面的回覆,讓我想起了一些事。尤其針對臉書這方面,想說一說自己的意見。

    當我在關注媒體壟斷這新聞時,身邊的人有超過五成其實對這話題是沒有興趣、甚至是不想去了解的。他們還有各自感興趣的事,同志運動、學校課業、程式編排、日本動漫、流行話題、服裝打扮、家庭關係芸芸,說明了其實每個人的圈子是不同的,而雖然許多人都知道這點,但是往往身邊的人跟自己的差別並不會大到足以讓人體認到有個跟自己生活圈差異很大很大的別的生活圈。台大學生未必能理解到復興美工學生的思維,哲學系的學生未必能理解到部隊裡簽下志願役的士官長,夜店咖未必能理解到動漫宅。能跨領域了解的不是沒有,甚至有本身就身兼多領域的人,但畢竟是少數。

    我也希望台灣的民眾都能是有大腦有判斷力的讀者,甚至是會主動挑選新聞並能評斷的人。但首先,並非每個人都有足夠的資源可以去了解、去有判斷力,還是有人家裡沒有網路或是有網路也未必會用社群網站;再來,即使有判斷力,他們有更感興趣的事物、更急著被處理的問題,可能是三餐溫飽再來還有學業、人際或家庭問題,或是夜店、打工、看動畫;最後還有一群有判斷力且會主動關心新聞的。

    臉書的用戶很多,在台灣的數量絕對不是少數,但其中幾個是真人?幾個還有在用?幾個有定期在用?幾個塗鴉牆上會跑出新聞?

    有朋友用臉書只是為了玩小遊戲,為此,他開了十個分身;有朋友好友數百數千人,塗鴉牆刷的速度難以想像;有朋友樂於點讚,但只是點日常生活或是朋友同學的照片或文章;有朋友追遊戲、追明星,滿滿的線上遊戲或日韓明星的相關資訊。他們不看新聞、不聊時事嗎?會看會聊,奇摩的首頁、餐廳的電視、捷運的報紙、車上的廣播,或是朋友的轉述。

    網路新聞是管道,但真要取代所有其他媒體,至少要先等現在這批年輕人到了老年才有那麼點可能吧。

    • 其實即使是跨「全領域」,也無法擔保視野的全面性,因為所有觀點與意志都依賴觀看者,一個人畢竟只有一條命、一雙眼睛。而當這些夾在這種各樣的利益與價值的糾葛之中,夾在社會公民事務之中,又會變得複雜而難以消解。因此,沒有人的意見能不在公領域中被攤開,也沒有人的權力能不在公領域中被加以制衡,這才是公領域的健康狀態。

  15. 偉恩您好:
    請問是否可以將您本篇文章轉載至個人FB?

  16. 現在有更重要的事情

    快來加入自由網路連署

    https://www.google.com/takeaction/

    自由與開放的世界取決於自由與開放的網絡

    https://www.google.com/intl/zh-TW/takeaction/we-are-the-web/

    這是網路發展至今的統計,目前全世界已經有20億人使用網路

    這將是場長期抗戰,全球都要起來了!

  17. 很多媒體同業都在指責旺中和壹傳媒私鬥的事情,理由無非是商人辦報濫用社會公器之類。可能我本來就不是報紙或是所謂的主流媒體出身的(小弟過去做的音響、影音、電玩、棒球雜誌,雖然銷售量可能是你腦子裡面那些領導雜誌的數倍,不過還是被分在非主流),看待這個事情也沒那麼熱血。

    理由很簡單,台灣的媒體早就已經不是一言堂的環境,這兩家媒體胡鬧,讓讀者(消費者)淘汰他們就行了。就算蔡旺旺肥老黎身家雄厚,淘汰不了他們,這種沒人要看、或是看了沒人認真的報導,也頂多是自爽罷了(中時新總編輯張景為,大概已經成為目前公認的斯文敗類了,對,我用了一個非常「士大夫」的名詞),沒那麼嚴重。

    「媒體是社會公器」這句話大家耳熟能詳,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媒體中除了電子媒體(電視、廣播),因為使用電波頻道有其稀有性,算是他們向人民租借使用,理應受到民選政府節制之外,其餘的平面、網路媒體,本來就是任何人都能使用,沒有任何限制的。今天你看總統不爽,自掏腰包印個五萬份文宣,請個一百名工讀生發送,在擁有自由言論的國家,誰也阻擋不了你;你寫一篇文章在各網路社群張貼,除非違反規定被網站管理員糾正,誰能阻止你?

    既然色情書刊影片,是言論自由的代價,那肥佬黎和蔡旺旺,用自家的媒體幹他們愛幹的事情、講他們愛講的話,弄出難看的報導,也是他們的自由(包括王效籣愛當中國人仇恨日本也是),畢竟現在已經不是政府可以強制你看中視讀中時的年代了。

    至於他們能不能壓制旗下記者的言論,這就涉及老闆能不能因為員工的言論讓自己不爽而開除他的問題了,也不光是媒體業會遇到的(同樣是蔡旺旺的員工,今天如果是哪位旺旺仙貝工廠裡的操作員,因為講了讓老闆不爽的話被開除,我看同業們也不會有那麼多的憤慨吧;就像今天一位演員柯宇綸因為他的言論被經紀公司解約,我看好像沒什麼媒體表現得很憤慨,還是各位同業覺得只有自己配享有言論自由,別人不行?)。講到後來還不是媒體記者誤會自己的腳色,把自己的工作──報導事實,無限上綱到過去儒家對士大夫的要求,什麼導正言路、澄清吏治、為民請命什麼的了。

    而壹中對幹事件的某些評論,媒體同業不分藍綠,多數在字裡行間透露出來的抱怨,多是因為這種身分認知混淆。這些文章中最常看到被幹醮的,就是「商人辦報」這一點。不過很好笑的是,在言論被公認自由度高的先進國家,如美國、英國、法國、德國,主流的大型媒體都掌控在大型企業集團的手上,如美國三大電視網之一的NBC,之前就是奇異電子旗下的子公司。反而是中國、朝鮮這些言論自由度低落的國家,媒體才會變成政府管制的「公器」(其實也是獨裁者或法西斯政黨的啦)。

    那同業在抱怨「商人辦報」什麼呢?說穿了,還不是自以為是「士」,居然要認下九流的「商」當老闆,聽其指揮,無法接受這種違反舊時代儒家士農工商階級劃分的亂倫行為罷了。

    從這也可以了解,為什麼這些媒體人會認為獨裁者打手、法西斯黨中常委王惕吾、余紀忠會比蔡旺旺、肥佬黎高等;其實正是因為王惕吾、余紀忠是黨國要員,在黨國不分的年代不但是官、還是大官,比起儒家階級社會底層的商人,就算是幫暴君昏君幹見不得人事的官,他還是官,還是士農工商階級社會食物鏈的最頂層生物。

    其實從壹中對幹事件,就可以看出西方這套現代政治的精神所在──制衡,不是因為肥佬黎或蔡旺旺多大公無私、聖燭高照,就算他們都為了私慾行動,到最後還是會形成一個平衡的局面。而且在自由市場,本來就什麼事情都可能發生,我想很多人看到這邊,一定覺得如果放任市場發展,最後強者越強弱者越弱,最後無良的大商人就會操控所有的媒體發言權。

    不過事實上是這樣的,蘋果日報進來台灣也不過還不到十年,很快他們就讓當初看似至尊無上的民生報收攤了,連帶的中時易主,讓在媒體市場曾經不可一世的王家余家都承受極大的挫敗。過去看似無敵的兩大報,現在已經只是老統派打手槍的工具了,最忠實的讀者大概是民進黨新潮流系。而曾經在台灣呼風喚雨的雅虎奇摩網站,也開始遭受Google和臉書夾擊,昔日網路家庭董事長詹宏志宣稱雅虎奇摩將會獨霸台灣網路市場的評論,今天看起來已經是笑話一場。

    這就是自由市場的威力。

    而今天旺中事件的爭議,恰恰不是商業的問題,而是政治問題,電子媒體的獨占和特許的特殊型態,讓政府有很大的權限可以去介入其中。從一開始蔡衍明收購三中,就有幫中國的北京政府操弄台灣言論市場的效果,而北京政府的在台代理人國民黨馬政權,當然也懷念過去獨裁時代,沒有自由時報也沒有蘋果日報,更沒有三立民視的時代,在加上目前媒體圈多半是過去黨國體制共生結構的一份子,因此協助旺中取得有線電視系統控制權、阻止肥佬黎的壹電視加入電視、重演肥佬黎以蘋果日報重挫黨國餘孽聯合中國兩報的往事,於黨於私都只是剛好而已。

    今天旺中集團有機會獨霸台灣言論市場,根本和蔡衍明是好人是壞人無關,而是無論是市場、政治或任何的體系,都該避免獨霸的勢力出現;我們很遺憾許多媒體同業對蔡衍明先生作了那麼多人身攻擊,卻很少看到有人反省讓只有幾個人的NCC,有這麼大的權力去操控整個台灣的電子媒體市場到底合不合理。

    就像很多人唾罵蔡衍明控制旗下記者言論,卻很少看到他們批判過去余家的中時、國民黨文工會可以直接下條子到編輯台的過往雲煙。還有些人說現在的媒體都被兩黨掌控,快要變成兩黨政爭的工具,雖然這種聯合壟斷不是什麼好看的局面,但也不至於讓你懷念過去報老闆參加獨裁黨中常會的時代吧!──如果你真的如你所說的那麼在乎言論自由。更何況過去兩大報三台全部都是國民黨正權的分支機構,哪來的獨立性,而現在所謂的自由三立會變成所謂的綠色媒體,也是因為因應市場需求,在民進黨那些短視近利兼自私的人腦子裡面,與其辛苦搞個發聲管道,還不如去幫統媒記者吹喇叭,結果歷任文宣部主任如陳文茜、鄭運鵬、李永萍現在都是比藍;民進黨要是有那個雄心壯志在媒體競爭上走自己的路,今天也不會落得被統媒各個擊破,快變成統派政黨和國民黨比賽統一政見的局面。(在新潮流系心目中,三民自恐怕比聯合中國討厭多了)

    在美國也有類似NCC的政府組織,叫作FCC(聯邦通訊委員會,其實NCC就是抄FCC成立的部會),不過人家FCC管的是電波,我們這個仍存有法西斯政權控制思想遺緒的NCC,整天就想管制別人頭皮下面的事情,正事不錯,像是中華電信到現在還不肯把「最後一哩」還給人民,造成市場的不公平競爭,也沒看到NCC作了什麼努力,倒是整天管人家電視演些什麼東西,自以為是黨國時代的警總。

    而那些整天攻擊蔡衍明的媒體同業,面對這麼一個具有獨裁和控管言論危險的組織,倒是很少說什麼話、做什麼批評,不過台灣媒體人本來就不覺得自己是言論自由的受益者,不知道有多少人還在懷念過去思想控制時代,收到廠商在茶葉罐塞進大把新台幣的好時光。

    言論自由,哈,在台灣媒體,尤其是所謂的主流媒體人心中,大概沒什麼比這個更不重要的了。

    �X�B: 公什麼什麼器?豬頭翔談壹中戰 – 忘記,是忘掉還是記住?XD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derrickx/6361130#ixzz2DywZKNV3

  18. 這是對於反旺中開始以來我看過最好的文章
    在這之前我對於旺中案是採無所謂的心態
    這心態建立於一堆四分五裂的爛貨媒體~變成一團爛貨媒體~有差嗎?
    原來……差這麼多
    看完已後全身顫抖~和當初看到SOPA一樣震驚
    後悔
    後悔這麼晚才明瞭

    以往的反旺中文章
    太執著於旺中集團傾中~所以要反
    對我來講~這不是對於傾中的自由一的巴掌?
    太過於避諱媒體的黑暗~和該反對的核心問題
    對於所謂的自由市場機制解釋不出個所以然
    總之反旺中就對了
    一直以來
    很在意一句話:誰來看守 守門人
    原本我以為是NCC
    可是看了你的文章~才恍然大悟
    媒體多元化本身的價值
    解釋得很透徹
    希望您能同意我轉載文章(轉載以超聯結的方式應該不用特地加註作者吧?)~
    甚至是以指本的形式傳閱(當然~會附上網址和作者)

    最後還是謝謝

  19. 我想壟斷媒體最可怕的就是訊息來源單一化帶來的效應
    民眾被媒體單向灌輸的比率提高,接著會有部分的群體開始不相信媒體的訊息
    每個人都有思考能力,但卻也有強弱的分別,這個社會不會全面性思考的人還是很多
    反旺中不只是因為中國統戰,從宏觀來看,是為台灣全局著想

  20. 引用通告: 為什麼清大是一所可恥的大學 « WAYNEH AND COFFEE

  21. 現在新聞還有電視台這麼爛,我覺得要在更爛也不簡單。大學生最常收看的節目不用我們說你也知道有多垃圾,難道看那些就比較高級比較優越嗎? 通篇看完,我還是很難被你說服。我反統一,但對於媒體壟斷看法沒有那麼強烈。堅持終極自由民主。

  22. 台灣與其他民主國家算起來,充其量只能算是小嬰兒,
    一個小嬰兒如果做錯事,我們應該責備的是環境,而不是他本身,

    看了很多朋友的言論,都覺得是台灣大眾需要自省與改變,
    我自己則是覺得是環境問題,不管是媒體,或者社會風氣。

    可是後來想想,媒體跟社會,不過是雞生蛋、蛋生雞的老問題罷了。

    而我們都有共同的,牧場主人,不管他是商人,還是政客。

    這只是簡單的食物鏈罷了。

    如果簡單以食物鏈來看,你會發現,真正能跟上頭抗衡,或許真的只有天災與人禍,
    比如說世界末日或者世界大戰之類的。
    不過我衷心期盼那天不會到來就是了。

      • 社會影響媒體,媒體教育環境,兩者互鬥的情況並不會比較好,

        當然不代表沒事可做,只是,當該做的都做了,制度面都改進了,

        或許,應該從最根本的做起,不管是公民素養,或者政策參與。

        我想,這樣才是治標,又治本吧:P

        • 感謝版主和各位的熱烈討論! 讓我把一直沒搞懂的事情總算理出一些眉目.
          目前我得到的結論 (有待推翻修正)

          1) 報紙, 政論節目不能只看一家
          (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 垃圾中也要挑一挑看看有沒有丟錯的)

          2)把錯誤全部推給別人之前, 我要先檢討我自己有沒有做好公民的義務. 那就是監督. (還是少看一些八卦新聞了! XDDD)

          3) 對於誰的口才好就向哪邊倒的我, 當個沒有大腦判斷的讀者感到丟臉 orz (要改進)

        • 是啊。但是有一個問題是,社會議題是有時效性的,因為社會是在行進的,如果理想的話,能一次到位是最好。但是現實是,總是要走一萬步,才走得出一點點東西;但只要一步走錯了,後面全部也就垮了。這才是公民應該出來發聲的理由啊!

  23. 相對於討論媒體與政府,更想知道您是怎樣看待身為閱聽人的我們(算是媒體的消費者吧?)

    為什麼在這件事情上,市場機制中預設擁有選擇自由的我們,會顯現得如此無力?消費者在市場上到底存不存在有選擇的自由?這個自由的幅度可能是設限於什麼?

    只是單純因為有些人比較缺乏反思能力、比較不具有關心公眾事物的熱情嗎?但當這是一個多數人出現的現象時,是否某個更大的體制有哪邊出錯了?這個錯可能在哪邊呢?

    之於您,媒體的理想狀態應該是怎樣的?對於這場突然風起雲湧的社會運動的決勝點要設定在哪裡?是解決這個單一事件嗎?還是要挑戰這個體系中容許這個事件發生的諸多因素呢?背後運作的因素又是些什麼?

    很想要深入去想,但自己因為學識有限無法邁進的緣故,問了這些。
    謝謝您對公眾事物的深度關心:)

    • 其實有兩個問題我想釐清。

      一個是說,究竟是否有「裡想的」媒體狀態?當然是有的,只是那畢竟不是現實的。但在目前來說,只要不要變得更糟,我就很感激啦!

      另一個,是閱聽人的角色。之所以會無力,是因為我們畢竟不在「第一現場」。什麼叫做第一現場?在王家的拆遷案中,建商和王家人所面臨的,而記者在現場所見的,那叫做第一現場。但我們都只是聽聞轉述。什麼意思?當你閉上眼睛,你聽別人說,你認為你所聽見的,和你所聽到的,能差距多大?這個差別,就是我們無力的理由,這就是設限。

      我不認為閱聽者是因為沒有批判能力,你素材不夠就是不夠,你在厲害,矇著眼睛,只能聽人說,你還是只能得出一個似是而非的詮釋。但是,當你聽越多人說,說的人素養越好,你就越能知道現實「可能」的樣貌。

      之所以閱聽人沒有選擇能力,因為新聞這種東西,聽到就得到了,那是一種印象、知識或是認識,所以怎麼選呢?你要去選以前,你早就已經都聽過了。

      我覺得您的問題真好。但我不想講得太學術,希望先停在這裡。我們可繼續討論。

  24. 新聞的確是我們接收訊息的來源,但是對於新聞的判斷,可能來自自己,也可能來自他人。只要有人可以對新聞回應,不管是用部落格,或是臉書,都可以影響他人對新聞的判斷。三民自的新聞也會有三中和中間人士出來批評,反之亦然。因此單純媒體壟斷就能壟斷發言權,我一點也不這麼認為。因為我們還有言論自由,還有網路自由。當這些自由通通都沒了,已經變成像中共和北韓一樣的超級極權政府時,我們才得真正的擔心。但是中共都快管不住自家的言論自由了,收回香港後那些洗腦和歧視性的教育及新聞反而激起香港人的團結。想想蔡衍明的壟斷消息出來後,青年學生跳出來抗議的情節不是跟香港人很像嗎?

    • 看文章吧。你的說法我已經嚴正反駁了。

      • 就是因為不認同你的說法,才來回應。
        媒體的不公正客觀的報導就像雙面刃,想要混淆大眾視聽的同時,也展現了自己的醜態。以前一言堂的環境都有自由時報可以殺出來了,為什麼台灣人對現在的民主環境就這麼沒信心呢?

        • 但是你沒有針對我的說法來回應,而只是提出一個我在文中已經加以論證反對的說法,重說一次。

          • 只有"完全"針對你的文章內容才可以回應嗎?為什麼我不能丟出問題問你呢?
            而且我說的事,也不是跟你的文章毫無關聯不是嗎?
            請問你論證什麼了?我敘述的那些內容,請你一個個來挑錯,而不是說自己已經在文章中反駁了,因為我實在不知道你反駁了哪些東西。
            如果你還是不想回覆我,那也沒關係,你就當我是個無聊又無知的鄉民來這裡湊熱鬧吧。

        • 不好意思,我是對於這些講法有點不耐煩了,所以沒有回應。

          我論證了:網路多元化無法克服媒體壟斷。但至於媒體壟斷的界線,我並沒有真正給出標準。

          也許在你看來,要走到像中共北韓那樣,連網路都被控管,才叫做媒體壟斷,但在一些台灣人的眼中,市佔率40%就算是媒體壟斷了。但無論如何,你肯定「媒體壟斷是危害民主的」,這一點我們沒有歧異,這是我認為我們沒有對話的理由。

          至於為何臉書、個人言論不能取代新聞?這一點我並沒有同意,因為如今已有許多「個人新聞台」了。但是個人新聞台或非主流非營利記者的影響力的界線,我在文中也有加以說明了,這是我認為你沒有超出我所論證的事情的理由。

          然後真的要向你道歉,最近打這些爭論打到有點疲憊,我覺得我一直再講重複的事情。相當抱歉了。

          • 很久沒回應了
            原因是因為
            其實我們都有針對你的問題做回應
            不論是媒體壟斷的問題還是網路多元化的問題
            只是討論到後來
            你覺得網路多元化不OK,但是有人覺得OK
            你覺得40%叫壟斷,但有人覺得60%依然多元
            所以講到後來變成鬼打牆,大家就自由心證吧
            所以我覺得你可以反對,但政府不一定要支持,因為你的論證並非100%絕對正確
            不要問為什麼別人要讓併購通過,而要問問自己的論點是否可以說服不同立場的人

            • 我沒有說40%叫壟斷,請仔細檢查。

              從頭到尾,我都沒有給一個媒體壟斷的標準,我也沒有說:這樣就叫媒體壟斷。

              我說的是,媒體有沒有壟斷,並不是來自於市場的結構,而是來自於市場的性質。因此,我的立場始終是在於,將這一切看成一個生態系,不是網路的/實體的,這種分法,而是要整體地看,因此,要先去瞭解甚麼叫做媒體權力。

              我也一直在問自己,為什麼我不管怎麼講,這一類的講法還是跟鬼火一樣,陰魂不散。我想你們或許一直想提醒我網路多元化的問題,但是我也一再表明,對於網路多元化,並不是沒有考慮的。

              你說我的論證不是對的,但是我依然沒有見到你揪出我論證的問題在哪,在這裡難道不是直覺和經驗多於思辨嗎?

  25. 簡單來說
    現在大家對媒體壟斷的定義不一樣
    既然大家對壟斷的定義不一樣,那就不會有一個有意義的結論
    因為有些人覺得從網路多元化的觀點,就不會有壟斷的問題
    但關於這點似乎並沒有看到一個強而有力的反駁證據
    讓人感覺這個問題一直沒有被解決
    (抑或是你有說,但是沒有講得很明確)

    • 好吧,我試試看來找出問題。

      我的對於網路多元化的回應,就是我在13段講的那樣,壟斷的定義就是在4-12段所講的那樣。我的媒體的定義,既包括了一般使用者報導,也包括了主流媒體等。

      中間有些環節不清楚的,就請你提出。如果你有新的論述,想要重新定義壟斷的意思,並且表明和我不同的想法,也麻煩提出。我已經寫了一篇文章表明我的想法和壟斷的意涵,現在該你提提看了。又請問,要壟斷到甚麼樣子(請確切提出門檻),才算是危害民主?又,在你看來,香港有沒有媒體壟斷問題?

  26. 我對媒體壟斷的定義,應該是跟上面那位的定義一樣,比較狹隘一點:
    要走到像中共北韓那樣,連網路都被控管,才叫做媒體壟斷,因為你沒有選擇資訊的權利。

    所以對我來說,基本上只要人民還有正當發表自己意見的權利,而且外界大眾有機會可以看到的話,都還不能算是媒體壟斷

    放寬一點說的話,如果一家獨大媒體的市占率>50%以上的話,才有資格可能可以算得上是壟斷,畢竟如果市占率<50%的話,想找到相同意見的機率搞不好比找到不同意見的機率還低呢

    至於香港的話,目前還沒有時間仔細研究,暫時無法回答你

    • 但是為什麼這樣的壟斷「才會」危害民主?你不認為「能夠看到」和「能夠輕易看到」是不一樣的嗎?

      • 這就牽涉到另一個問題
        即便能夠輕易看到,也不代表是正確的事情
        如果是不正確的事情,被輕易看到了反而會造成更大的問題
        不過再討論這個下去又會變成各執一詞沒有標準的鬼打牆,所以關於這點我不太想做更多解釋

  27. 話說
    如果採用公平交易法的話,也是符合我的50%的定義
    公平交易法第五之一條:
    事業無左列各款情形者,不列入前條獨占事業認定範圍:
    一、一事業在特定市場之占有率達二分之一。
    二、二事業全體在特定市場之占有率達三分之二。
    三、三事業全體在特定市場之占有率達四分之三。

    如果把媒體資訊傳播業(包含網路媒體)視為一事業的話
    就要有一家媒體傳播業(含網路)的總市占率達二分之一才達到我所謂的壟斷
    代表你得到不同資訊的機會必小於(等於)得到相同資訊的機會

    旺中的46%也只是電視新聞+報紙的市占率
    如果以廣義的媒體傳播業(含網路)去看的話
    結果應該是遠小於46%吧
    是否真的無法輕易看到,這個我想也是一個有人認為網路多元化不會造成壟斷的主要原因之一

    • 我基本上立場就是反對以一般市場架構解釋媒體壟斷問題,而公平交易法的架構是建立在一般的反壟斷模型上的。

    • 我誠摯地希望你真的去多一點信任和開放性去讀完我的論證、知道我反對的是什麼、我討論的內容是什麼,我們再來討論。否則,可以上我的臉書,我們好好私下聊聊。

    • 所以我才說我跟你的立場完全不同
      而且你的說法並無法說服我(而且也不只無法說服我一個人而已)
      既然你的說法無法說服一些人(或者很多人),那你可能就需要思考一下為什麼政府會採取現在的作法,而非你的方法

    • 我不否認你的看法,但我覺得你的很多看法都只有建立在你自己主觀認定的前提之下
      這也是為什麼我覺得講到後來變成鬼打牆
      你堅持你建立的模型,但是別人又不覺得你的模型是對的,而你也不接受一般市場架構的模型
      所以我也不曉得這樣該如何繼續討論下去

  28. 目前最大的問題就在於,到底幾趴算壟斷?媒體的範圍界線在哪裡?
    如果只說傳統媒體的話,為什麼不說70%才是壟斷?
    然後對於大媒體混淆視聽的問題,我們要想1.這一定是壞的嗎?2.永遠都會是這樣嗎?
    簡單來說,因為媒體市場依然是開放新血注入,所以對於旺旺的大版圖,我不是很介意。

  29. 我這麼說吧,我是個粗人,上面那些理論我實在看不懂也沒辦法寫類似的
    我每天上班就很累了,能坐下來的時間大概就是吃飯時在餐廳看看電視新聞
    或是周末的時候,我已經說了沒空,我也不是政論名嘴,所以報紙我就看我家訂的蘋果日報
    我打開新聞台,這台在播A新聞,轉到別台,也是在報A新聞,轉到別台,還是在報A新聞
    ,再轉別台,在報蒙古烤肉,再轉到別台,在報youtube
    真正的新聞哪裡去了?還有為什麼五六台都做差不多的新聞做這麼長時間?不是頭條耶!!你們都同一個製作團隊同一個導播喔!?
    然後獨家常常都是美食新聞不然就小百科新聞,抄網路也應該可以抄到更多重要新聞阿
    為什麼只挑這些我需要的時候估狗就好的?為什麼那些新聞我都看不到都要聽人家講?

  30. 說說為什麼我覺得你的很多意見都只建立在你自己主觀認定的前提之下好了,以你本文第13點說明網路多元化為例
    ———————————————–
    即使網路如何發達,網路中最可信的事實來源,依然是那種新聞性的言論。這裡說的,不只是主流媒體,更包括顯示了網路多元性的公民報導和國外新聞。
    ———————————————–
    網路中最可信的事實來源,依然是那種新聞性的言論? why?
    ———————————————–
    意思就是說,不管網路多麼多元,能產生公共言論的基礎,還是相同的一些被我們認定是事實的東西。任何消息,只要是經驗事實,我們還是要引述新聞報導作為可信來源。
    ———————————————–
    還是沒有解釋為什麼
    任何消息,只要是經驗事實,我們還是要引述新聞報導作為可信來源?
    到底為什麼新聞性的言論才是可信來源?
    ———————————————–
    然而,由公民報導對主流媒體加以平衡,乃是一種不可依賴的結構:首先,公民報導預設了有閒的熱心公民,他們不同於領薪水寫文章的記者──將平衡的任務交給他們簡直是自私;再來就是,營利媒體能夠選擇的手段、力量和管道,總是多於公民記者(財團也能上臉書,這一點不必懷疑吧);他們甚至更加容易與政府進行協商,也更容易握有高流動性的資金來資利用,包括動用法律。
    ———————————————–
    不可依賴?
    將平衡的任務交給他們簡直是自私?
    ———————————————–
    而需要更高門檻的國外新聞,一般民眾根本連閱讀的能力、時間和耐心都不太具有。而且一般國外媒體,也不會閒來沒事跑來監督台灣的媒體。
    ———————————————–
    不反對國外新聞可能門檻更高
    不過我想要辨別真偽本來就不容易,這點我就不多說了
    ———————————————–
    這意味著,要期待這種結構,來平衡與監督真正握有力量的媒體,根本是不可預期的。
    ———————————————–
    不可預期?
    總覺得只有在你的那些前提之下才不可預期啊

    東扯西扯扯了一大堆
    還是老話一句,沒有看到反駁網路多元化的有力證據

    • 請問,除了新聞性言論外,還有什麼能成為可資引用的事實?我確實是不明白為何這一點可議,請舉個例。

      • 很多論壇的爆料文都不是新聞性言論,但事後證明不少都是事實
        不過在這邊可能也要請你定義一下你所謂的"新聞性言論"到底是什麼?
        只要有標註XXX記者編輯播報的都算新聞嗎?
        部落格或者個人新聞台呢?

      • 個人認為
        只要證據足夠的消息
        都可以是拿來引用的文章(或者是你說的事實)

        • 證據足夠的消息的「證據」指的是哪些?有實例嗎?

          又是「誰」「證明」這些言論是「事實」?

          新聞性言論指的是新聞報導,是一種強調陳述客觀事實的文體。其餘特徵都不重要。個人部落格或各種站台都沒差。

        • 證據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啊
          證明事實的依據
          而是誰提供的證據我覺得不重要啊
          重點是是否能夠證明事實就好了

          • 當然重要,不然我們在討論什麼?假如證據來自新聞,證明事實的也是新聞,那新聞基本上還是那個提供事實的角色。所以如果你要打我的論點,你要給我這個啊。

          • 問題是證據不一定來自新聞?
            我無法告訴你證據來自哪裡
            因為網路多元化的關係,證據可能來自任何地方

            • 先假設證據存在,再假設有人知道【證據A】的存在,
              那個人再依照他的智商、社會經驗、文化、語言……..等等,
              將這個【證據A】所存在的現象、樣貌、邏輯、因果關係……..等等,
              轉化成【資訊a】(也可以說成是新聞),並再經過我們所有的人接收,
              而接收的人再依照他智商、社會經驗、文化、語言……..等等,
              去理解成【證據a】。

              在這樣的一個過程中,你真的覺得【證據a】和【證據A】一樣嗎?

              • 其實在古早古早以前,老祖先已經用「瞎子摸象」的故事傳神地描述這種【證據A】->【資訊a】->【證據a】 的情況

                但即便有一個絕對公正客觀的媒體,根據【證據A】報導了一個【資訊A】,但不同智商、社會經驗、文化、語言的讀者依舊會理解成【證據a】【證據b】【證據c】….. 結果還是差異不大的

                • 不好意思 請問樓上大大的意思是
                  瞎子甲說這是扇子 瞎子乙說這是鞭子 瞎子丙說這是柱子

                  這樣"結果還是差異不大的"嗎?
                  還是結果是指別的東西的結果?

                • 致 白廷弈 先生:
                  感謝你提出這問題,我原來的說明的確容易使人誤解

                  LIF 舉的例子是指媒體本身已經無法完整傳達事實的全貌,加上不同人對同一件事物的理解不同,所以會有不同的結論。我提瞎子摸象這例子,是指就算真有媒體能夠百分之百把「真象」傳達到閱聽大眾的面前,依舊無法排除每個人因為智商、社會經驗、文化、語言……..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解讀,所以我才會說這兩者「結果還是差異不大」這結論。

                  何況每個人也不見得都是直接去閱讀對整個事件來龍去脈都完整的報導(實際上也不太可能),有的還是透過別人或別種媒介的轉述,中間要被扭曲的機會實在是太多了。

  31. 引用通告: 為什麼清大是一所可恥的大學 | Wayneh and Coffee | 偉恩與咖啡:哲學觀點

回覆給littLeH 取消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