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企業的「新公民」的哲學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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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資訊越來越流通、越來越多優秀的公民記者挺身而出、人民越來越加意識到自己的權力與任務、批判家開始越來越熱心地投入爭論時,台灣社會的勞工意識,便開始以勢不可擋的方式站了出來。

對於這個「公民」主體性逐漸顯露的現象,有兩方面的詮釋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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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是來自人民的觀點:這是一種由對「弱勢」與「權利的合理性」的關心所集結而形成的力量。他們已意識到了「企業精神」背後的問題,並且要求企業以更高的規格來面對自己的社會責任。他們為「罷工」、「弱勢的個人」、不禮貌」與「結構」發聲,展開「正義」的旗幟,招搖由群眾集結成的戰爭。在街頭、在鍵盤、在會場,為沒有力量的人奪取力量,進而改變現況。

另一種,則是來自企業或政治家的焦慮與斥責:當人民不再是「馴羊」而成了「狼群」,開始要求本來不需要去考慮的事。他們提出抗議:社會為何變得如此混亂?秩序與法律哪去了?禮節與尊重哪去了?那些本來是社會和諧本質的事物,是否隨著「反骨」集結而成為過去式?

這樣想也是合理的:當勞工們試圖從合法契約所承諾的待遇中,要求更多的事物時;當人民從合法的立案、申請中,要求更進一步的社會責任、進行遊走在法律邊緣的抗議時,難道不是在剝奪企業家用才華、努力與野心所一手打造的江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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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新公民」不斷地為勞工說話、爭取。

但有一天,我忽然發現,原來我們實在太少使用企業家的語言,而導致這些對實務無比專精,卻在理念方面無比空洞的企業家無所適從了。這也是為何他們經常講出一堆陳腔濫調和跟不上時代的「企業精神」,無非是因為,使用企業家角度觀看社會的人,幾乎有志一同地放下了「公民」的立場。我在 Mr. 6 部落格裡,讀到了像這樣的宣傳

當今在台灣,社會風氣是很容易群起來仇富、仇商、反企業、反權勢…,這都是在考驗著企業如何調適。

考驗著你我要如何乘勢而起、順風而上?

我們在下下周要舉辦一場圓桌午餐座談,討論「當今社會現象如何掌握而反搭著乘風而上」,在這樣的氣氛下,如何幫助自己的公司,創造好的形象,而不是反而被這把火給燒掉了?

這是非常之時代,與其在那邊叨叨唸唸,不如去抓住這個趨勢,如何透過這個「仇富、仇商、反企業、反權勢」的時代,反而大創企業形象,在其他人不知道怎麼做的時候,你已經先乘勢起飛?

原來,在創業家、企業家的眼裡,他們開始為這個不凡的世代,感到適應不良。因為他們居然完全忘了自己的公民立場,也沒有意識到自己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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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看見了一個結論,看見了一個一直以來公民對企業進行對抗時的一個缺憾,那就是企業在這場「新公民運動」中,居然是缺席的。

這使得公民像是一群累得半死的騎兵隊,不斷襲擊、抵抗那些完全讓自己消失的幽靈。即使企業在這種施暴之中,放下了錯誤的政策,但他們的面孔滿不甘願、他們極少道歉,甚至認為這不是一個好的環境。企業本來應該加入的「新公民運動」,卻成為了他們的「投資環境問題」。

但事實上,在這國家裡,不管是人民還是企業,都是應該去學習適應社會與憲政,適應這個正在抬頭的公民意識、適應正在蓬勃發展的公領域社會。否則,就只是無止盡的分裂與對立,付出無限的成本對立與政策分歧的代價。

公領域本身必須要附帶一個和解的機制,而不是只有「對抗」和永不罷休的「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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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結論上,我想提出一個關於這場公民運動的「新方向」來做為糾正。

這方向不只是需要台灣人民、勞工的努力,同時也需要企業的改革。在雙方面的進展之下,哲學可以做的,是提出一個建議、一個彼此要求與監督的論述,從此來開啟新的經濟面貌,去突破現有的瓶頸,朝向一個更有效率、更有反省意識的公民社會。

當然,對抗依然不會停息,但這只將為社會提供活力、提供源源不絕的改革動力。它不會輕易被和諧掉,而是將變得更加合理與一致、更加脫離政治家與媒體的掌控、也更加集中、更像是在朝向公民社會的理念邁進。

在這過程中,經濟學和社會學必須達成合流:公民之所倚對企業加以制裁的,無非是「經濟手段」--是「抵制」、是「選擇」、是「經濟制裁」、是「箝制」、是「增加成本」。這裡的經濟學,是「應用的經濟學」,它不只是一個客觀的經濟體研究,而是當我們在解構經濟學以後,讓「權力」現實化並握在手中,使得模型中出現破壞模型的推動力,去打破陷阱、去破壞平衡。

這麼一來,對於企業來說,也不必去思考「企業應該如何因應一個仇富反商的反常社會」了,只要去思考「我究竟如何行事才能合乎公民社會的規格」就行了。

一個好的企業,在這個破壞平衡、改革結構的過程裡頭,要思考的,只不過是:如何合乎公民的標準?如何合乎權利?如何意識到權力?如何擔起自己被期待的「社會責任」?

公民社會將是這樣發展--你可以把這看成一個「對於投資、行銷與管理的建議」

「企業倫理」與「品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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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發生了一件有趣的事,那就是《商業周刊》被7-11超商因為企業考量(這篇422字的新聞)決定「不允許上架」,引起《商業周刊》編輯室的反彈。隨後因為太多人不爽、抗議,7-11才出面澄清說「是因為全台灣的7-11都發生了物流問題,所以下午就會上架囉」,結果被大夜班的工讀生爆料「根本不是,前一天就有收到通知單了。」還公佈了當時的通知單,上面寫著:「本周(是「本周」,而且完全沒有提到物流問題)商業周刊不上架」。

有趣的地方在於,如果觀察7-11的舉動,在這幾個問題上,可以說是欠缺考慮的:

一、對於「422字新聞」,除了「掩蓋」外,有沒有更好的處理?會不會由於「掩蓋」反而「加強擴散」?

二、因為企業考量而不讓《商業周刊》上架,究竟有什麼風險?會如何影響企業形象?

三、當《商業周刊》編輯已經公開表達質問時,是否存在著「更好的應對方式」?譬如「道歉以挽回形象」。

在這些欠缺考慮上,反應的是大企業對社會的無知,與對「企業倫理」的無感

但或許也有可能是,他太了,到有恃無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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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經營家所一再提醒的,企業經營的核心在於「打造品牌形象」。「品牌形象」決定的,不外乎是品牌的競爭力:當你的產品與地位不是無可取代的,消費者會如何決定他們的選擇?

或許有些企業,因為太普及而有恃無恐。但是,依然不可忽視此時企業旗下的所有品牌,都可能連帶地被打上一個括號,寫上人民對「事件」的評價:如「不惜因為私利而使用暴力的企業」。就像今天有人拒買「旺旺」,也不是因為「旺旺」不好吃,而只是因為不爽「中時」。

企業倫理是有價值的,而且是有值得花大錢經營的價值。

以下可以是兩個例證。

7 星巴克與「公平咖啡」

(影片字幕:當你買一杯2元的卡布奇諾,這農夫甚至得不到2分錢,有人拿到了錢,但不是他。)

當咖啡經營者被論述為「壓榨咖啡農」的時候,星巴克便開始在龐大壓力下,推動所謂的「公平貿易咖啡」。以「公平貿易」取代「自由貿易」的概念,用更高的原料成本來改善品牌形象,試著去提昇品牌的價值。

雖然我們知道「公平貿易咖啡」可能是有爭議的,因為有人可能認為這不一定真的對咖啡農有利。而星八克做得也不一定算是無可非議,譬如說,有人也許批評公平咖啡佔販賣總量的比例可能還是偏低。

但無論如何,我們見到的是:他們在壓力下,有時不得不花更多錢去買「品牌價值」。他們在宣傳手冊上是這樣寫的:

[公平咖啡]不僅能夠採購高品質咖啡豆,也兼顧當地生態環境與區域經濟穩定。

8 危機四伏的食品工業

2008、2011兩年,爆發三聚氰胺、塑化劑問題時,幾乎所有食品工業紛紛被踢爆內幕,義美,這間在原料使用和製程檢查上無比小心的公司,卻可以發表以下聲明

[…]有媒體報導「義美是因為花了6000萬設置實驗室,才躲過三聚氰胺、瘦肉精、塑化劑事件」,促使向來低調的義美食品總經理高志明決定上書總統,澄清義美安然度過風暴的關鍵,並主動邀請總統到工廠聽取簡報。

[…]他上書總統的目的有二:一是為當時遭嚴厲批評的中小型食品廠、夜市攤商請命,因為塑化劑污染是「消費行為與廠商的共業,誰都不該指責誰,而要讓問題獲得解決」;二是為了強調許多食物數百年來都不需要添加物,照樣可以做得很好。

在第二點上,義美確實做了很好的示範,對於食品添加物,向來採取「能不加,就不加」的原則。只是,這麼做卻也讓義美在商場競爭中吃盡了苦頭。比方說,高志明曾三度推出不含亞硝酸鹽的香腸,卻因為顏色偏暗、賣相差,被內含添加物、有鮮紅外觀的他牌產品「打趴在地上」。鮮乳產品也遭遇類似命運,儘管義美堅持不添加乳脂肪,但喝在消費者嘴裡,就只是覺得「味道實在太淡,不像其他鮮奶很喝起來很香」。

消費者追求色香味俱全,廠商就用添加物解決,這也是高志明認為塑化劑風暴不是單一個案,而是消費者和廠商長期共業的主因。而既然是共業,為了解決問題,就不能單方面地等待消費意識覺醒,廠商也必須善盡把關責任,不能為了追求低成本,忘卻了最初的經營理念。

你要花多少錢才能買到像這樣的形象?事實上是,你必須經營它,而不是購買它。

雖然我們知道,食品工業本質上充滿危機,一堆你根本想不到的東西都有可能因為不明因素被放進食物裡,像是什麼水溝挖起來的油、瓦楞紙泡油包成的肉包。但無論如何,你認真面對這些問題,就能降低因為這樣的風波而被捲入的機會,甚至彰顯一個與眾不同的品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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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我們能給予企業的,是一個新的「企業倫理」的思索:

一、因為網路的流通,公民將慢慢開始「選擇品牌」、「選擇提供品牌的股東」並且開始慢慢流傳,這些都會貼在企業的所有商品上。就像HTC公司、富士康,都不斷想要為他們的「血汗工廠」污名做出抵抗,富士康甚至花大錢重新打造形象、邀請觀察團隊進入審查

二、「企業倫理」是要供社會檢視的,而你無法真正隱瞞所有事實。無論你要怎麼打造你的品牌,真正決定你的品牌形象的,不是你的行銷手法,而是你實際的作為、使用者的使用經驗等。

三、你的產品絕對是可以被取代的,只是時間問題而已。累積形象就像累積資本,就是提昇競爭力。它的效應或許不是立即而明顯的,卻是會幽微地像鬼魂一樣環繞在你所有的商品之中,它將難以驅趕,使你付出更大的代價來修補它。山風的物理效應其實微弱,但沒有一座山頭是禁得起時間摧殘的。

「合法」,只是基本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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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有人說「我們做這件事情,完全是依法行事。」來規避責任。

但很抱歉,「合法」這件事情,只是一個最低門檻。一個人如果逛大賣場,出來時跟大家說:「我沒有偷東西喔。」你應該不會和他說:「好棒」,而會跟他說:「但是你剛剛在試吃的時候未免也吃太多了,還威脅試吃人員把剛烤好的牛排都給你吃,害後面的人都吃不到。」這樣的批評依然能夠構成。

在這裡,我要提一個給企業的建議:「違法」固然是完全不可考慮的事,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合法」就是可以做的事。

首先,「法」有時間性,有可能因為立法委員修法太慢,而導致一些法是有爭議的、不適用的。這種現象公民都會看在眼裡,然後對你進行威脅,甚至拒絕買單。

再來、「法」有意志、有法源,有些法可能是有問題的,這時你要求自己接受比法律要多的限制,在這同時,便同時經營了品牌精神:「有機」、「健康」、「手工」等,都不是法律要求的,但是你使用這些作法時,你將有一個空間來營運你的獨特理念。

當你為消費者、人民想得越周到,你的產品的形象將會來得更好,而這是無可取代的。這是為什麼今天一個愛馬仕包可以賣到二十萬的主要原因,不只是因為他的服務、樣貌、設計、物流成本等,而是因為它一直以來都堅持手工、顧及技術勞工權益、不服「工業革命」的潮流、小量製作、堅固耐用的品牌形象,才共同經營出那個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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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使好的企業品牌能夠被購買、不好的企業品牌能夠被淘汰,人民便有一個積極的任務在於去辨認每個品牌背後的「產業鏈」與「企業家作為」,去揭露品牌背後的「股東架構」,並且做出確實的淘汰、監督。簡單來說,要去給這些無良企業合法的懲罰。永遠要在「可以選擇品牌」的條件下去選擇品牌,在「可能威脅這個選擇性」的情況下去反壟斷

就提出懲罰而言,需要的無非是團結與創意。譬如說,將一個月的某一天,訂成「公民反xx日」,讓大眾在那天去「替代公司」接受服務、即使走遠一點多花些錢也要改買「替代商品」,甚至透過公民或是NGO來架構open data的資料庫,提供各個商品的替代方案,來減低改換品牌的交易成本和時間。

當然這部份依然是有困難的,真正的大企業往往是箝制我們生活模式的人,但無論如何,公民要應用創意,去突破這個困境,來使市場的「企業監督功能」更加完善。

對於公民來說,這不應該是「道德要求」,而是提出一個「合作建議」:透過合作,我們來合法地對一些企業做出「有效懲罰」,甚至去鼓勵「好企業」。

關鍵在於:我們不要去看一個企業「行銷的品牌」,而是我們要透過他們的作為去建立「真正的品牌」。「行銷的品牌」只是空話,唯有企業的行為才代表一切、才彰顯了企業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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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同時,有另外一種困難也會發生,那就是「政治力」的介入。

不管是人民還是企業,在這裡都必須保有清楚的意識:第一、企業必須在第一時間試著去切斷這個「介入」,也就是說,必須表明自己的積極立場(「依法行事」這種消極立場只是讓自己淪為政治力的走狗);第二、在企業進行積極立場的表態以後,人民必須決定是否將矛頭指向政府,而非將矛頭指向企業,或是要繼續對企業施壓。

當政治力介入以後,那就成了另外一個課題了。人民的對手成了無法施以經濟制裁的政府官員或是民意代表,這時就必須依靠其他民意代表、依靠遊行與集會去動搖選票來對政治力加以制裁。

但在這裡,在企業加入公民行動後,出現了另外一個選擇,那就是企業可以對政治力來做出抗衡。企業的在這裡的社會存在意義在於:它是力量最強的公民。

我們在美國這樣的國家,見到過像這樣的社會現象與歷史。SOPA法案,便是一個因為被懷疑「打著智慧財產權的名義來過度立法、破壞網路自由」的法案,引起了兩方面企業與人民的對抗,一個是由新資訊龍頭(google、Apple、微軟等)領軍「反SOPA」的一方,而另一個則是由舊時代的影音龍頭(華納等)領軍的一方。

這是企業在社會中可以扮演的角色,在這同時,企業便也是在為自己開拓形象,甚至當SOPA就這樣被打掉以後,一些企業也開拓、保護自己的市場與存在環境。在這其中,人民也會積極加入這場論戰:這都說明,這不只是企業的戰爭,而是一場公民運動

在戰爭中,理念會漸漸地清晰起來、人們將會慢慢認識那些企業的面孔,加以選擇與淘汰。

解構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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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喜歡引用(主流)經濟學術語或是模型來告訴我們「什麼是應該的」或是「沒有什麼是不應該的」或是「什麼是合理的」或是「沒有什麼是不合理的」。

我覺得很可笑的地方在於,這些「應該」、「不應該」、「合理」、「不合理」在經濟學的方法中,指的都不外乎是「合理論(能夠解釋)」、「不合理論(不能夠解釋)」罷了。

譬如,他們會跟你說,資本家並沒有壓榨勞工,而是勞工自願去接受這樣的待遇,因此在這裡並沒有什麼不合理的。在這裡的合理性有兩個倫理學的假設,一、當你有其他選擇時,如果你選擇了A,這個選擇便是你自願的;二、當你自願選擇了A,你有責任擔當選擇A的後果。但是事實上,勞工是否真正「有意識到其他選擇」,他們是不管的;而選擇A的後果究竟是否是資本家造成的,他們也是不管的。充其量,他們「解釋了」事件,然後跟你說這是「合理的」。

或許,他們也會說:在某一件事情裡頭,勞方並沒有做錯,因為他有這樣選擇的自由。但我要強調的是,「有自由」並不意味著「能夠不被批評」。因為「被批評」,正是「自由」的條件:有一些行為,它確實是合法的,但我們依然會譴責它,這是要它為這個行為付出代價。就像如果有個人在很慢的電梯裡面不斷故意放屁和打嗝,我們就是要責罵他、制止他,你不能跟我說「他有在電梯裡面放屁打嗝的自由」然後說不能譴責他--媽的,你自己來聞。

我們不能忍受這些說法。但這不是經濟學本身的問題,而是經濟學的「使用者」的問題。

有些問題,不能夠直接套用經濟學的模型,它必須要修改這個模型。修改的原則在於「必須保留人們重視的事情」作為術語或是解釋為術語,並且清楚意識到自己所使用的假設。

因此,在公民社會裡頭,談到行為正義、道德的問題,在「使用經濟學」以前,「解構」是必要的。

14 模型的隱憂

我用一個思想實驗來說明「經濟學解釋」的問題:

你在一間電腦室裡頭,這台電腦室有許多螢幕,每個螢幕都顯示一個報表、曲線或是模型。你閱讀這些指標,並且你可以用手動的方式去「控制參數」來觀察這些指標的移動、曲線的移動。當然,你也可以改寫程式,創造新的模型、曲線或是報表。

但是,你所不知道的是,當你在「控制參數」的同時造成了實際後果,當你把某個參數調高的時候,合理地造成了「失業率」上升或是「勞工權益」下降或是「貧窮人口」上升時,在另外一間房間裡,實際上出現了怎樣的尖叫、死亡、痛苦、搏鬥、嗜血等等。

那一間電腦室,代表的是一雙經濟學的眼睛,對應到報表、曲線、模型的,是真實世界的某個樣貌--是由情感、感受、社會糾結所構成的真實世界的可收集的面相,至於那些不可收集的、不可初始化為經濟學現象的部份,將在電腦室中完全被隔絕起來。

15 對社會科學的批判

對於企業的社會考量來說,必須要讓兩門社會科學--社會學與經濟學--通力合作。

有人或許會說:「兩種假設不同的學科,該如何合作呢?」但是,我想這話說得有點奇怪,因為化學和物理學也是兩種假設完全不同的學科,牛頓力學與電磁學也是兩種假設完全不同的學科,為什麼它們卻可以通力合作?

我認為,會這樣說的人,是因為沒有認識到這兩個學科的本分與侷限,也就是說,他們沒有對這兩個學科加以批判:

對於經濟學來說,它本來就沒有能力去干預市場的運作。它像是一個多方面的、冷靜的觀察者,它並不提出假設來說服市場或是要求市場,它提出假設只是為了解釋市場、預測市場,它讓人了解一個政策使用的後果、並且以最冷靜的方式提出建議。對於經濟學來說,它永遠無法解釋什麼叫做「社會進步」。因為社會的總體幸福不僅無法單一地量化、加總,也不存在一個或一組通用指標能描述所有不同經濟體的優劣。這是它的侷限,就像是一個好的醫生不能同時作為一個宣教家。

對於社會學來說,它也應該去聆聽經濟學的意見,並且把這納入社會想像之中。因為當透過敘事與量化研究的成果,如果牽涉到關於一個政策的施行和結果的批判,它便應該合理地去將它所觀察到的經驗現象予以普遍化,而這個普遍化的法則,由於牽涉到社會的總體現象、也牽涉到一個它並未加以研究的範圍、牽涉到某種客觀性時,在這裡的法則就只能是「經濟學的」。

經濟學有它的侷限,社會學也有它的侷限,但無需懷疑的是,它們是我們所擁有的在社會經驗研究中最成熟的學術。

以上是我的批判。而這個批判能給出的,是以下的無比豐碩的成果。

16 企業家的社會責任與新管理學

我在這裡便來提出一個「企業家的社會責任」的要求。

在經濟學的構想中,企業作為一個獨立的行為者,和消費者具有並不相同的性質。但是,當我們談到公民社會時,所有的主體都被還原成--這是來自所謂「正義」與「平等」的要求。

在這個時候,原先的經濟學架構的「客觀性」將被瓦解掉,而成為「權力」與「關係」浮現出來。企業會成為股東與資本的關係,選擇和權利也會立刻被分別出來。

這時,企業家就成了一個「人」,企業品牌則成為了一種選擇、一個理念、一種價值。當企業家在經營這個品牌、這種價值時,就和政府經營國家理念處於相同的概念中了。

因為有這樣的理念經營、品牌經營的目的,一個企業家,將扛起一個與眾不同的承諾:「我們是一間如何如何的公司。」而公司「本身」,便成為了一個「公民領域」的概念。流動著的資金,也開始與勞工的真實生活與真實生命聯繫起來。

在這同時,企業作為一個有理念的法人,便也開始得以作為一個公民社會的主體、同時也開展了面對社會群眾時的清晰面孔,開展了社會公民的面相。

企業家的社會責任因此非常明顯了:經營公司,除了要在內部顧及勞工的生命,也要在社會上扮演良善公民的角色,接受譴責、樂於負責。

因此企業家必須考慮勞工的進修、需要思考他們的進路退路、顧及他們的權益,在這同時,企業也不可因為合法而沾沾自喜,而應該為不合乎正義而深深慚愧。

在這同時,「新管理學」便成為了一個企業必須學習的新課程。

當美國企業開始興起「反科層化經營模式」、「學習型組織」等,不外乎是在要求企業家不只是應付「企業的困境」、「勞工的要求」,而是真實地去超越這個「困境」、利用這個「困境」:當這種公民社會的要求被放在企業身上時,企業應該如何藉此機會來發揮最大效益。基本的信念與改變便在於「重新評估勞工的能力」、「創造更有效率的公司結構」。

原先,勞工作為公司的「螺絲釘」,基本上就是智能的退化:讓智商100的動物去做智商80的工作(就像叫牛去耕田,辛勤才有飯吃)。而這種新管理學,則在邀請這些企業:讓智商100的動物去做合乎他們智商的工作,甚至讓他們在工作的過程中得以提高智能,進而創造超乎預想的生產力。

而如我們今天看到的,「台灣牛」成了一個過去式,這樣笨重的動物是不可能帶動現在的台灣經濟起飛的。

結論:一個存在主義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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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歸來說,我所提出的其實只有一件事:「鼓勵企業的人文主義」。

在面對勞工、面對消費者時,當企業的形象帶有濃厚的人格、人性時,這個企業便開始樂於去擔負責任與享受成果、也能開展一個特殊的「性格」。對於人類來說,世界上擁有最多、最美的性格的事物,無非是「人」。

只有「人」擁有最豐沛的情感、最迷人的語言和身段。

也唯有尊重「人」的企業,他能夠贏得人們的尊重。

這是企業的存在主義反思。就像我在本文最早提出的:「這是企業家的適應問題」。

18 之於勞工

一個人文主義的企業,將「勞工」當人看,將勞工的生命、家庭、社會、健康放在心上。為勞工進行合適周到的考量,而不是一味將責任丟給他,來減低自己的管理責任;也不是一味要他忍耐,來讓他降低自己的精神力和感受,只是因為公司裡頭有一些老員工根本不想做或沒力氣做的事。也不會提出一些超乎常理的要求,只因為說要「磨練他」。

他當然可以開除員工,但是要有合理的論述和監察機制。除此之外,他應該努力和員工談判、安撫他們,同時,讓勞工與自己共進退,而不是利用員工、命令、威脅他們。他應該試著讓勞工了解公司運作的全貌、讓他們樂於去負責他們職責以外的事,讓公司達到最大效益與效率,而不是只是把他們降格成公司的一個「螺絲釘」,完全不知道其他部門到底在做什麼。

一個優良的公司架構,應該要比誰都樂於看到勞工升遷。因為在合理的架構下,升遷就意味著更強的能力,因此在公司架構的安排上,不是去讓員工去和其他員工競爭,而是開放一個更大的空間,讓所有員工都樂於去追求他們個人的卓越。這麼一來,最好的員工將來自自己經營的農場,而不是勞動市場中的自由球員。

一個好的企業家,就像是一個好的教練,他要訓練自己的員工成為最卓越的球員,然後組織他們,去和其他企業較量。而不是用一種僵固的體制要求員工像一群蠢蛋一樣為了看不到的未來而努力奮鬥,只是因為「這個公司需要這樣的人」。

他有責任要讓勞工看到自己的光明未來,不只是因為勞工權益,而是為了公司自己的最大利益。

在這裡要思考的問題在於,事情的解決方案可能不只一種,舉例來說:當你的公司引進某個新概念--譬如「生產線」的概念--以後,勞工的工作量如果可以下降、效率也變得更高,你的相同需求,便可以用更少的人力來完成,這麼一來,難道無法減少勞工的工時或輪流指派管理人才嗎?又或者,當你讓勞工對公司有所認同、熱愛工作、了解公司架構的時候,公司內的那種生生不息的工作活力、與對公司的忠誠與熱愛,將是科層制公司無論如何無法擁有的。當這些員工待久了,你還需要從外部招募管理人才嗎?當你的公司的創意與對勞工的待遇是吸引人的時候,難道還怕找不到最好的人才嗎?

當然我不知道這些提問的答案,但這些都是可給予企業的人文主義的理念思索--從生命出發,來經營一個有活力的企業,發揮最大的創造力和效率,創造最迷人的品牌價值。

19 之於公民社會

在公民社會中,企業要做的無非是「負責」與「誠信」兩個原則。

「負責」的意義在於「自由行為」必須有所代價;而「誠信」的意義在於去確實連結「理念」與「行為」。

因此,公民的任務便在於「合理監督」,在於「慎選品牌」、在於抵制「無良企業」,在於成為去制衡資本主義市場的力量,由此來經營一個更合乎我們想要的公民社會與經濟生活。

被批評的企業,也必須勇於面對挑戰,去道歉、去想辦法澄清、去重述立場、去引申理念、去悔改、去改革公司。

他應該主動思索自己的責任,而不是只是被被動地要求。他應該認識到「工會」的意義在於「為自己把脈」而不是和自己抗爭。他應該對公民社會有所意識,而不是老覺得社會「很反常」。

甚至有些企業,在台灣經濟起飛的時候,因為政府的不正義手段(破壞環境等)而取得許多好處時,在這種時候也該自己意識到自己究竟應該負起什麼責任,並且去讓所有其他這樣的企業都去負起這樣的責任。

當然,在全球化經濟體系下,負起這些責任畢竟會失去一些競爭力,因為可能其他國家就是正在透過這些不正義手段取得了好處,並且還在繼續取得好處。

--但這是一種缺乏遠見的想法,你今天有可能因為販賣國本而得到許多好處,但你的子子孫孫將會為此償還得相當辛苦。這是「世代正義」問題,這是五六年級那些大人為我們這一代所造成的問題,你要帶著這些問題走幾年?要讓這個社會的困境惡化到什麼程度才願意回頭?

改革需要勇氣,也要承擔風險。產業轉型是一個相當困難、痛苦的過程,我們應該給這些企業最大的掌聲與鼓勵,甚至要求政府為這些企業開啟機會、放棄不公平的補助模式--這些也是公民的任務之一。

就像許多人提出的,我認為這確實是台灣社會、經濟的當代任務:我們必須無論如何從「代工」、「血汗」的思維與競爭力中出走,去創造一個新的、永續發展的、重視世代正義的經濟競爭力

這不能依靠政府:當人民都如此短視的時候,政府,就如我們現在看到的,將是最短視的一群人。

公民必須先要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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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並不反常,而是正在啟蒙。人民要開始擔起公民的責任,企業也不例外。

在當代,我們要做的,不外乎是丟棄「舊的台灣經濟奇蹟」的晦暗的、虛榮的、忽視外部性的價值主張,而去拾起一個嶄新的、光明的價值主張:我們要開一艘可修補的、永遠不沉的帆船,在各種風向、浪潮、氣候的威脅中透過智慧與創造力去面對困境;而不是一直想去擠進一艘光輝燦爛的太空梭,在燃料用盡之後,只能在無重力中漂流。

這將是個痛苦的時代,也將是個最有挑戰性的時代。

1 responses to “給企業的「新公民」的哲學建議

  1. 引用通告: 立凱電—-愛相連溫馨感恩會 | 立凱電動巴士:美麗城市中的諾亞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