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公投的意含──理性的和解,陣營的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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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聽說核四要交付公投的那一天開始,我的心中就開始進入長久的交戰。曾有人跟我說,文學的力量在於讓你去面對你不得不面對的情境,我得說,核四公投也有這樣的力量。

核四續建或停建有太多問題了。

雖然我基本上反對核四,但是不代表我接受了反核說的全盤說法。停建的話,電量是否足夠?核四的危險性是否被高估或是被誇張化、激情化?如果由選民來進行一個應該由專家來決定的專業決策,那是否成為了另一種荒謬(載自beat生活圖解):

這一陣子以來,我進行了很長時間的思索。老實說,我很少會在單一的社會議題上如此感到迷惑與徬徨(因為通常就算想不出來也就算了)。

由於知道有些朋友在期待我的評論,因此我暫且寫了〈核四公投之綜論〉的四個短篇,拉拉雜雜地打起混戰。這當然不像是我的風格。

終於在一次洗澡的時候,我讓自己靜下心來。看著不斷留下的水滴,任心中兩種不同的恐懼相互拉扯:「假若核四停建確實造成台灣未來經濟與民生的困境,該如何?」「假如核四廠確實不堪用,蓋完以後會如何?強迫啟用?更多的浪費?」

忽然間,我才發現關於核四公投的一個真實意含,才洞察到這次社會中關於核四公投一直存在的盲點。

這兩種恐懼才終於結合起來,在一個理性的和解以後,這個「擁核」與「反核」的陣營對立,終於擁有了「直接民主」的意義。

發生了什麼事?這個盲點是什麼?

「公民責任」的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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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的關鍵,在於我發現「假若核四停建確實造成台灣未來經濟與民生的困境,該如何?」與「假如核四廠確實不堪用,蓋完以後會如何?強迫啟用?更多的浪費?」的兩種恐懼,是一個政策的兩難。事實上,這應該是政府在思索核四問題時,早就已經複查過不知多少次的兩種恐懼。

這讓我想到,其實,「公投」、「直接民主」的意含,正在於「讓公民承擔責任」

一直以來,代議者總是那個承擔責任者;政府的決策假如錯誤,公民是不需要為此決策負責的,他們可以責怪代議者、責怪政府官員。

但在「直接民主」的意義底下,當一個決策是「錯誤」的,直接的負責人是「公民」。公民不再有誰可以責怪。因為決定者必須為決定負責,是一個真實的命題。

甚至,假若今天公投的結果是「停建」,如果「停建」導致了大家的不滿,「支持續建者」不可以去責怪「另外一些公民」(事實上,這種不滿還不一定是決策造成的,當大環境不好時,當核四的拼裝車錯誤已經為這個公民社會暗藏了「不滿大概就是會發生」的時候,決策或許只是決定了一個路徑)。

「少數服從多數」,一直以來都被詮釋成為一種「權力」,其實這句話在這裡的意含應該是「共同承擔」:假如多數人決定如此,少數人便以此當作是他們的決定。在這個前提下,共同承擔了這個決策,然後再去為公民社會的未來做出貢獻,思索艱困的下一步該怎麼走。否則,公投的結局將導致公民之間無意義的詰罵、互鬥,導致族群的內在分裂,這是無論如何我們不願意見到的。

將「公民的責任」定位出來以後,我發現有許多問題都迎刃而解,而且定調出「核四公投」的一個更加合理的意含:無懼的反核(擁核),才是成熟的反核(擁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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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接下去說明以前,我要來提出一個反核與擁核的條件,就公共決策而言,無論你的立場是哪一種,都得試著去通過這個條件的檢視,當你的立場不再動搖,一個立場的基礎要件才算是已經準備好,這條件是:必須先經由自我批判、坦然面對決策風險,才來決定自己的立場。

在〈在「否決」與「未通過」之間〉一文中,我一再表達的是:無論在法律上如何區分「否決」與「未通過」,在政策面、現實面,並沒有什麼太大差別。

但是,一旦我們意識到自己已將「公民責任」握在手中時,這裡的差別就出現了:

當公投案通過時,公民做出了決策,必須停建核四,這個結果是由公民所承擔的;當公投案不通過時,讓政府繼續續建核四,這個「讓政府代行,依法將核四建造完成」的責任也是公民的決定;而在不成案時,並沒有任何公民責任的蘊含。

「否決」與「未通過」的差別並不在政策面,而是在「程序面」、「共識面」。這也是我主張為何應該更改門檻來減少投機空間,而不是重新進行法律區別的原因。

總而言之,一個成熟的公民,必須瞭解到「投票,決定了要讓全體公民承擔『決策』的責任」──在分裂以前,我希望先為社會打下這樣一個和解的預防針

無懼的反核與擁核

4 機率與現實必須加以區分

有人說:「就我看到的,反核人士裡頭理盲的比例的確高於擁核者,而且高出不少。」

當反核人士(不管是反核能人士還是反核四人士,也不管這個決策是否是出於恐懼)或是擁核人士投票時,我主張,他還是必須要瞭解自己的「決策的責任」。

就反核來說,他除了要準備去歡迎一個沒有核四的未來的光明,也還要準備去承接一個沒有核四的未來的陰暗。如果你到現在還認為,沒有,不蓋核四只有好處沒有壞處,我想這裡犯了一個錯誤,那就是錯估了風險的本質與簡化了未來的樣貌。因為只要核四安全運轉的機率不是0%,選擇不蓋就是要承受這個風險(當然你可以忽視它)。

就像「核四爆炸」是一個機率問題,核四停建以後,「備用電容不足」是否導致「限電」也是機率問題;核四蓋好以後,可以完全安全運轉,也是機率問題。

這些都是機率問題,意義在於,選擇意味著風險的存在

上述的錯誤,同樣會發生在擁核人士那裡。

當他們說:車諾比啊、福島啊,和我們不一樣啦;福島在客觀數據上沒有輻射死人啊等等。這些其實都不是論據,因為我們必須意識到,問題不在於死了多少人的現實統計,因為核能的影響可能是長時間的、我們人類還不知道的;問題在於,在高量輻射之下,致癌機率、生出畸形兒機率,都會比沒有輻射下高出許多。

至於核電廠會不會爆炸,到底有哪一個人敢信誓旦旦地說:一定不會。地質的變化、氣候的變化,都是我們人類一直都今天無法確實掌握的經驗知識。

不管是擁核還是反核,都必須看到「所有選擇都有風險和好壞,差別在於未來的不同可能性與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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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一個選擇將會提高一些事情發生的機率、或是減低一些事情發生的機率,這些不一定是必然的。過度簡化問題,比弄不清楚問題還要來得可怕。

有人說他只是反核四,而不是反核能,但我得說,就此次議題來說,並沒有實際的差別。因為只要反了核四,在短時間內,也不會有核五能夠運轉,擁核者與台電聲稱的命題依然會呈現出來。

無論如何,當我們準備好進行選擇,就像進行一個我們自己生命中的決定一樣,必然是:這風險、效益我都評估過了,這是我的決定,我要承擔這些

一般人民真的有能力進行這樣的評估嗎?我想這當然值得疑惑。但是,就如我開頭所說,公投,就是把評估推到你面前,因此就是要作評估,即使沒能力作,還是要作。就像是你投資房地產,你大概也不太會算期望值,但你買了、進行決策了,你還是自己評估、自己負責了。

那可以怎麼作?所以,我們才需要「專家」。我在這裡要提出一個「公民合作」的想法:核四問題,其實有許許多多的專家,應該出來加以解釋、應該出來面對公民,應該盡可能地把他們的專業化成科普、應該主動地對社會提供意見。前提在於,社會不再為他人的立場進行一種白痴式的道德標籤化:你反核,你無腦;你擁核,你無知;你擔心安全,你不懂核能;你不擔心安全,你不懂台電;你說核能安全,核廢料放你家……這和小朋友吵架有什麼兩樣?

當社會準備好接受異議、準備好聆聽的耐心,專家也願意把他們的時間拿來與社會對話,甚至和其他專家吵架,足夠有影響力、有公信力的共識才是可能的。

這個自我辯論、與他人辯論、思索與批判,都必須搶在立場之前

不要等政府來辦辯論,民間的思辨的活力與深度,才是公投中最關鍵的要素。如果民間的思辨是糊里糊塗、非藍即綠的,那辯論就是那個模樣,就像我們的總統大選辯論,永遠像是政治兒戲。

在辯論裡頭、在立場裡頭,最關鍵的宗旨有兩個:

一、理想本身的論述

二、反思理想與現實的契合

我以下面三段為例,提出對立的兩種可能的理想,然後指出現實問題的考量可能如何進行。

6 理想一、沒有核四的日子,這麼過

即使你是反核人士,也不必看到〈沒有核四的日子 怎麼過?〉這篇文章就不爽。因為,在這篇文章所提供的素材裡,其實指出的,並不一定是擁核,同時,也是反核。

在這篇文章中,提出了幾個「情境」:

  • 情境一:缺電、限電的日子
  • 情境二:火力發電廠大增的日子
  • 情境三:用電量低成長的日子
  • 情境四:產業結構大變的日子
  • 情境五:電價上漲的日子

但這也可以只是說明了:核四停建以後,還有很多事情要作,還有很多事情要思考與規劃。就像核四運轉也不是一勞永逸的事情一樣。

當反核人士把所有這類的意見視而不見,甚至帶有一種仇視的時候,有幾種可能:一、早就已經存在有各種反核的意見來對這些情境一一回應了,因此這些意見根本是錯誤的宣傳;二、這位反核人士是由激情和迷信構成的。

但是「沒有核四的日子,怎麼過?」其實是一個關鍵的提問:當替代能源與產業轉型還不明確,當電廠除役後的低電容又將導致限電機率上升時,我們要準備承接怎樣的未來?

我確實認為「核四的安全運轉」意味著「更充裕的電量」。即使原先電力就是「夠用的」,但是多出來的電力將使產業發展有更多的可能性,這點無可否認。

但這一點並不一定會讓我支持核電。為什麼?因為我可能原先就認為台灣現在的產業太耗電了。

當所有的指標都指出台灣當前的問題在於「代工產業的不良結構」時,發展更低耗電、高收益的品牌、金融、服務業等,就成為社會的集體任務;這麼一來,在產業轉型的過程裡頭,電力的需求將會逐步下降,恰好就和廢核的時機相合了。

這時,如果擔心電力不夠用,那就停止高耗電產業的補助,如此間接地提供高價值、低環境成本、低能源的產業轉型的環境。

另外,我或許更樂意國家省下這些錢,去投資研發適合台灣的綠色能源。有許多人指出地熱、風力、太陽能板等實際上污染更加嚴重、比核能還可怕。但是,又是誰說綠色能源只有這幾種?又是誰說研發與科技無法克服這些問題?你們寧可相信核廢料在將來是可以處理的,而不相信好的替代能源不會研發出來?

沒有核四的日子,為何不能這樣過?

7 理想二、有核四的日子,照樣過

如果今天核四蓋出來了,會是怎樣的情境呢?

政府繼續評估「能否運轉」,不能運轉,就白花一堆錢;能運轉,就運轉了。其實光是這裡就已經是一個賭博了:你要認賠殺出,還是要繼續賭下去?甚至賭核四提供的能源,還能夠順帶償還建造以及未來除役時所付出的代價。

我們來假設最好的情況,也就是(不考慮現實的話,這當然可以是理想):安全了,運轉了,電變多了。

由於電力是更充裕的,因此沒有節電的立即必要性;在充足的能源挹注下,也沒有產業轉型的立即必要性。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當然依然還是可以去研發替代能源;我們也可以開始進行產業轉型和節電。──那就是和今天相類似的日子。

但是,當電力充裕的情況下,我們的產業也有了更多的選擇、民生也甚至擁有更便宜的能源。至於核廢料問題,我們也可以像今天一樣,繼續尋找解決的方法。

有(安全的)核四的日子,我們得到的大概是和今天相類似的、沿著舊有軌跡的更有發展性的日子──也是可以這樣過。

8 理想與現實之間

上述兩個理想,你選擇哪個?或是覺得都是「可接受的」?對於兩方理想進行辯論、論述與說服,是公民辯論的第一個宗旨

而剩下的問題,還在於,這兩個理想是否同時也「能是現實的」?亦即,這些理想有實現的可能性嗎?

這是公民辯論的第二個宗旨所在:理想與現實是否契合?

對於第一個理想來說,我們需要考慮的是:有沒有其他替代能源的可能性?有沒有其他藍圖?產業轉型的方向是否可行?有沒有具體作法?是否有節電的可行性?哪些是科學?哪些是信念?

而對於第二個理想來說,我們需要考慮的則是:就核四現在的樣貌來看,蓋完以後會不會跑不動?要如何確保商轉後不會有問題?核廢料問題是否有可能解決?哪些是科學?哪些是信念?

到這裡,我們赫然發現,理性在對立中獲得了和解。因為無論是哪一個理想,都在「共識」、「共同理解」的前提下對立起來,而使得真正的議題浮現了出來。

這使得公民在進行社會辯論以前,已先進行過自我的批判了。

而這一切,都是由於公民預先就意識到自己的責任、嚴肅地承擔起這個責任,才得以發生的。因為此時,反對者不再像是以往「提出反對」而已,他們提出了一個反面的政策以後,必須去承擔「反對的責任」;而支持者也不再像是「相信政府」而已,他必須也去承擔「支持的責任」。

他們都必須妥善思考自己心目中兩種對立的理想,並就現實性加以批判,來進行決策。

公投的政治效力,就在「直接民主」成為一個「決策的合法程序」──不只是監督而已

9 欸,那核四是安全的嗎?

我哪知道。

公投,關鍵的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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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來說,在核四公投之中,公民要開始學習幾件事情:

一、面對不同立場的公民時,有耐心地聆聽與表達、說服或被說服(這並不意味著一定是心平氣和的溝通就是了)。

二、磨練自己的判斷力、批判能力、深入議題的能力,並且積極去分辨各方想要操控我們的意見。

三、承擔責任,並在這個責任之中,思量兩方決定的好壞,以進行決策的高度來進行選擇。

四、對於專家或是知識份子來說,有一個額外的責任:去介紹你眼睛所見到的事,並且去統整、批判它們。

五、當結果出來以後,正確地面對這個共同的決定,至少有這一點:即使結果不如你願,這也是「人民的決定」,你可以「設法翻案」,但不可「撕裂族群」。

六、最最重要的:不要被政黨色彩干擾你的形象、也不要無意識地被當作他人的棋子行事。

因此,一個「優良的公投」,反應的就是一批「優良的公民」,以及一個「成熟的公民社會」;這是很重要的一課,就如同柏文所說的一樣:這是真公投假公投的區別條件。

台灣公民假若認真地、嚴肅地走過這一遭,公民社會與公共領域將反映出一種令人感到嘆服的蛻變。

這是在「藍綠惡鬥時期」我們見不到的──真正有意義的公民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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